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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28日星期一

北大可辱,蔡元培不能辱

北大可辱,蔡元培不能辱

顾则徐


据东方早报报道,对最近又蜂起的要求将蔡元培先生坟墓迁到北京大学的呼声,蔡元培孙女蔡磊砢于1124日在香港作出了回应,表示蔡家人认为蔡先生墓应留在香港。我以为,这是蔡元培先生后人极其明智的选择。将蔡元培先生坟墓迁到今日之北大,是对蔡元培先生极大侮辱。

作为一个机构,北大是可辱的。今日之北大,不过是京师大学堂的拙劣翻版。京师大学堂是北大前身,今日之北大与京师大学堂同是由官僚从表及里把持着的官学机构,京师大学堂是原版,今日之北大不过就是一个翻版。但这翻版是不如原版的,一是地位无法比,梁启超草拟的章程规定“各省学堂皆归大学堂统辖”,等于就是高等教育部,而今日之北大不过是越来越众多的副部级大学中的一所;二是学问修养无法比,京师大学堂第一任“校长”是吏部尚书孙家鼐,孙家鼐不仅是光绪的帝师,而且也被老外认为是“所有中国官员中最有教养、最具绅士风度的人之一”,而今日的北大只能写出既不逻辑又不感性的“化学是你,化学是我”。

中国有三大教育家蔡元培、陶行知、晏阳初,三人中蔡元培先生主要活动于高等教育领域。在高等教育领域,就民国时候北大的校长而言,今天人们熟悉的名字还有严复、章士钊、蒋梦麟、胡适、汤用彤,都是跟蔡元培先生一样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学问大家,但仅仅从教育角度说,蔡元培先生的历史性成就是首要的。从京师大学堂改变为今天人们心目中的“北大”,乃是蔡元培先生之功,可以说没有蔡元培就没有“北大”。因此,在中国的高等教育领域,蔡元培先生是一个符号,是中国高等教育的颠峰象征。

从教育改变中国的深度和广度来说,无论是陶行知还是晏阳初,都是难以跟蔡元培先生比较的。北大之所以有“北大”,乃是在于领导、奠基和开创了新文化,不管之后历史如何曲折演变,但全部的文化都建立在蔡元培先生的“北大”根基之上。新文化的三位最主要代表人物陈独秀、胡适、鲁迅,都得益于蔡元培先生的慧眼和气度。近乎过着流浪生活的媒体人陈独秀自以为没有文凭,无以服众,登门寻访的蔡元培先生却认为他的小学学问是翘楚,有着社会影响力和开拓精神,为他伪造履历,请他担任北大最重要的文科学长一职。陈独秀推荐远在美国、毫无地位的青年胡适,蔡元培先生马上让胡适成为了北大最年轻的教授。毫无名气的鲁迅不仅被蔡元培延聘到教育部工作以保证稳定的收入,而且又请到北大兼职授课。虽然蔡元培先生一生不赞成共产革命,但没有蔡元培先生就没有中共的开创。章士钊推荐毫无地位的李大钊,蔡元培先生让李大钊担任了图书馆长,李大钊不仅由此成为中国现代意义的图书馆学奠基人,更是与陈独秀走到一起,创建了中共。

蔡元培先生说:“大学为研究高尚学问之地。”但今日之北大则是高楼日多、学问日少,是个教育名义的企业。蔡元培先生说:“入法科者,非为做官;入商科者,非为致富。”但今日之北大却是以出了多少官员和富豪为荣耀,而不是以学问为荣耀。蔡元培先生要求对学生教之以公民道德何谓公民道德?曰法兰西之革命也,所标榜者,曰自由、平等、博爱。道德之要旨,尽于是矣。但今日之北大,却是喧嚣着要向金氏祖孙王朝学习的“三骂”道德。至于蔡元培先生教育思想的灵魂“思想自由、兼容并包,今日之北大更是难以望其项背。这样的北大,如果把蔡元培先生迁葬进去,万一批准,不过就是造个豪华工程,再加上一个豪华典礼,却于蔡元培先生的思想和人格,进行了极大侮辱。所以,让蔡元培先生平静地躺在香港,乃是最好的纪念和尊重。


2011-11-26

2011年11月26日星期六

要搞社会主义,不要搞共产主义

要搞社会主义,不要搞共产主义

顾则徐


据新华社电,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1122日表示,土地政策、土地立法重点要转向减少耕地过多过快流失,转向维护农民土地合法权益。如何维护农民土地合法权益,甘藏春副总督给出的药方是“总体上要把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长远安置区别开来。被征地农民安置,应在征地成本中加大“。一方面,这个药方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对于维护眼前的农民利益有好处;另一方面,更应该看到这并非保护农民利益的根本之道,甚至可能成为愚弄和剥夺农民的新办法。

甘藏春副总督的药方实际就是一句话:保证征地费用中的养老、吸劳成本。我在上海基层政府从事过征地工作并担任过村支部书记,深知这个药方十分具有针对性。相对于给农民的征地补偿费来说,养老、吸劳费是农民利益更重要的和必须的保障。农民失去了土地也就等于失去了基本的工作和收入,年龄达到一定的必须给予养老,未达到养老年龄的必须要作为理应就业的劳动力人口给予吸收费用,养老费的实质相当于退休金,吸劳费的实质相当于失业金,它们是征地费用中理应包括的成本项目。虽然养老、吸劳费是被征地农民得以生存的最起码保证,但在不能保证土地出让农民收益的社会背景下,养老、吸劳费相对于所谓的“补偿“来说,金额要大得多,因此,在中国除了少数发达地区外,大多数的征地是把这一成本给抹掉了,即使在上海那样的地方,至少在二十世界九十年代前期,也存在着大量不包括这一成本的征地行为。所有这些不顾农民死活的征地行为,都是用所谓的“补偿”混淆视听,把被征地农民驱赶为流浪人口。

可见,甘藏春副总督的药方是具有一定现实意义的。但是,也必须看到,这药方并非保护农民征地利益的根本之道,甚至可能成为愚弄和剥夺农民的新办法。因为,这个药方仅仅可能成为提高征地费的幌子,使得基层政府和农村基层组织增加一块新收益的空间,占取农民的养老、吸劳费。在我到上海某镇从事征地工作之前,该镇的征地是包括养老、吸劳成本的,但该镇党委书记和村书记们并没有将这一费用付给农民,而是自己成为了“单位”暴发户,拿着这笔收入掀起了全镇炒股票、开饭店的热潮,虽然镇党委书记后来进了牢房,但农民赖以生存的钱也基本亏光、用光了。

在现有的国家制度背景下,保护农民征地利益的根本之道,还是在于落实宪法,摈弃所有违宪的法规和观念。关键在于落实两个原则:

第一个首要原则,是按照宪法第10条承认农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度。应该要界定清楚土地的国家所有制度和农民集体所有制度的界限,桥归桥,路归路,不能用国家所有制涵盖和剥夺集体所有制度。什么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就是社会所有,也即财产涉及的相关社会的人们共同的、社会化的所有,这在中国具体采用为集体所有的制度。什么都是全民所有,那就不是社会主义,而是共产主义了。也就是说,集体所有制度更体现为社会主义,用国家所有制度吞噬掉集体所有制度就是否定掉了社会主义,就是改变掉了宪法规定的国体。

第二个原则是对第一个原则的落实,也即按照宪法第17111条落实和承认农民集体的自治地位。农民集体的自治组织是拥有土地的独立法人,与政府是平等的法律关系,在土地转让过程中是平等的交易一方,政府只能够按照法规规定交易的行政程序和使用范围,并在交易之后收取税收,而不能支配乃至取代农民集体的地位和权利。不然,政府既没有落实前一宪法第10条规定,也更是破坏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实施。

落实宪法,让农民自己以集体的身份和地位,决定在土地转让过程的自身利益,这是中国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原则,也是现有国家制度下保证农民征地利益的根本之道。要搞社会主义,不要搞共产主义,何况国家所有制未必就是共产主义,脚底一滑就是官僚及其机构的所有制。


2011-11-23

2011年11月17日星期四

危险的赵白鸽“红会非慈善论”

危险的赵白鸽“红会非慈善论”

顾则徐


新近上任的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女士在参加本月企业家论坛期间,就她的上任会给红十字会带来什么、红十字会该怎样走出“全民信任危机”等问题,接受了《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的专访和一些记者的提问。这是赵白鸽女士上任以来第一次直面公众阐述自己的想法,提出了一个“红会非慈善论”。赵白鸽女士说:“红十字会不是慈善机构,而是人道组织。”我以为,赵白鸽女士的这一论调是非常危险的。

中国红十字会到底是一个怎样的组织,在其章程中有规定。《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第三条规定:“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中国红十字总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地方各级红十字会、行业红十字会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从字面上看,赵白鸽女士的“红会非慈善论”似乎并无错误,但是请问:什么叫人道主义工作?什么叫社会救助?其内在的涵义之一难道不是慈善?没有了慈善,难道有什么人道主义?没有了慈善,还会有社会救助?灾难、战争中的救援、救助、救护,其内在的精神难道不是慈善?

赵白鸽女士的“红会非慈善论”,要害在于把人道主义跟慈善割裂开来。就精神层面而言,慈善根源于人性之善,是由人性中善的一面引发的行为,它是人的同情、怜悯和信仰。慈善是人类古老的思想和行为。孟子认为:“恻隐之心,人皆有之。”“人皆有不忍人之心。”慈善作为一种精神,恰恰是人道主义的内在本质之一。人道主义作为一种思想主张,源于古希腊,发扬于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由人本主义而具体化为自由、平等、博爱,博爱即慈善。红十字运动的兴起,精神基础是博爱,也即慈善。没有慈善,红十字运动就没有了自己的精神基础和灵魂。

那么,赵白鸽女士为什么会有“红会非慈善论”呢?这首先不是赵白鸽女士个人的原因,而是跟我国几十年来的精神灾难有关系,是这种灾难在赵白鸽女士身上的自然显现。几十年前,中国社会的精神被阶级论所统治,中国的民族精神被彻底扭曲,人性论被批判,人的一切思想和行为都被作了阶级分析,慈善被否定。在现有的《辞源》、《辞海》、《现代汉语辞典》、《中国大百科全书》中都没有慈善家词条,慈善事业被看做是“带有浓重的宗教和迷信”,被简单定性为是“做好事求善报”。慈善与人道主义被对立了起来。

在阶级论统治中国人精神的同时,人道主义自然也被批判,人道主义被定性为了必须要给予否定的资产阶级思想和主张。长期主张和宣扬阶级观点的文艺批评权威周扬在晚年有了觉醒,仅仅只是有限度地宣扬了一下人道主义,结果被气死。既然如此,在中国大陆为什么还会有红十字会存在呢?这不过是无奈而已。因为,红十字是世界性的组织和运动,中国不能没有这样名义的组织进行对应,不然,中国政府的大量国际活动就无法开展。所谓人道主义,更主要只是一个名义,精神则被忘记。《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第四条规定:中国红十字会“接受国务院管理。地方各级红十字会接受同级人民政府管理。”赵白鸽女士是享受很高行政级别待遇的。

赵白鸽女士说:“一个有着107年历史的红十字会,怎么会在一个小姑娘郭美美的冲击下产生这么大的问题?我很震撼,也在深思。”但是,我从赵白鸽女士的“红会非慈善论”里,不仅没有看到希望,而是看到进一步的危险。不知道红会的慈善本质,红会怎么能真正扭转“大的问题”?



2011-11-15

2011年11月12日星期六

从欺诈起步的市场

从欺诈起步的市场

顾则徐


最近,健力宝金罐事件引起了公众注目,继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柔道冠军庄晓岩的金罐后,媒体接连报道了1988年汉城奥运会乒乓球男子双打冠军陈龙灿、韦晴光等的健力宝金罐都为假货。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我从事反贪污贿赂罪侦查工作,之后又从事商贸和工业、地产的开发、管理等工作,对健力宝金罐一类的事物接触比较多。结合我的经验,谈点看法。
文革结束的时候,中国民众私人拥有的黄金(以及白银)基本上已经被剥夺干净,在这背景下的改革开放,所重新燃起的黄金崇拜热情也是空前高涨,几乎一无所有的人们看到黄金的时候马上瞳孔放大。为了一枚10克左右的小戒指的分配,无数父母子女、夫妻、兄弟姐妹形同陌路甚至如同仇人,很多脑袋在抢夺中敲出了洞,绽开血花。虽然随着历史冤案平反,一批黄金回到了私人手上,但这毕竟是经过大规模剥夺后的返回,就全社会来说数量十分有限。虽然已经改革开放,但政府对黄金的统制依然非常刚性,民间的黄金非常稀缺,因此,一方面是民众高度的黄金崇拜热情,另一方面则是民众非常缺乏接触黄金的经验和涉及黄金的知识。健力宝金罐正是既满足这种热情,又利用了人们缺乏黄金经验、知识的产物。
20世纪80年代前期,温州民间开始突破政府的黄金统制,私人到全国搜索民间黄金,从各种废弃工业产品和设备中提炼黄金,比如从一些品种的电容壳体中提炼黄金,从而出现了民间非法交易的温州货黄金首饰,黄金戒指和黄金项链成为一些温州人开拓市场的特殊敲门砖。由于这一民间黄金的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工业黄金就有了对政府黄金统制的突破,使得私营工业有了将黄金作为产品原料或配料的可能。礼品行业由此得益,也即私人礼品制作行业从此就可以打黄金牌了。健力宝金罐之类的礼品,正是这一背景的产物。也就是说,如果没有打破政府统制的黄金原料来源,健力宝金罐之类的黄金礼品就不可能出现。
由于总的数量短缺,以及黄金经验、知识的缺乏,20世纪80年代后期出现和泛滥的黄金礼品基本没有的,只是模糊地打着黄金招牌的黄金制品,也即礼品中含有黄金,但整体并不是黄金。就如自古以来的金菩萨一样,极少是纯金的金菩萨,一般只是塑金而已,但人们依然模糊地称为金菩萨,新兴的黄金礼品也被模糊地称为金像金卡等。最为泛滥的是两类礼品,一类是金卡,比如制作有佛像的所谓纪念护身符;一类是纪念金币。无论是纪念金卡还是金币,在工艺上都是使用了现代金属制作技术,表面精细,实质上却是缺乏真实价值。
古代金菩萨制作的重要技术是包金,也即先要把黄金制作成金箔,然后用金箔将铜像包裹起来,工艺要求非常高,表面的这层黄金还是纯金,因而金菩萨虽然不是整体的黄金,但依然价值昂贵。在古代乱世时期,土匪和兵痞跑到庙里刮菩萨金身,把金菩萨表面的黄金刮下来,乃是掠夺黄金的常用手段。纪念金卡、金币则不同,所采用的技术基本是镀金工艺,价值低廉。健力宝金罐正是这种工艺的产物,表面光鲜,实质廉价。即使所谓的表面光鲜,也只是暂时的,维持不了几年就会褪色。由于这个原因,也由于政府黄金统制的松动和黄金饰品市场的繁荣,纪念金卡、金币到了20世纪90年代后期衰落,越来越少人继续把它们看作是黄金。虽然如此,今天依然还存在一些欺诈性的纪念金卡、金币贩卖现象。
综合以上可以得到这样的教训:掠夺造成饥饿的需求,经济统制则导致市场紧缺,饥饿的需求和紧缺的市场自然就会通过伪劣产品给予满足,从而,我们的市场就从欺诈起步,混淆人们基本的理性和逻辑,含有0.001%黄金的产品等于含量为99.999%的黄金,但是,这样的市场终将褪色


发表于2011-11-11《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