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爆炸案“诺言”不能当真
顾则徐
据云南《生活新报》等媒体报道,巧家爆炸案为迤博村村民邓德勇和宋朝玉策划,他们花100元雇佣赵登用进入拆迁赔偿现场,并用手机实施遥控爆炸,对此消息云南公安厅未置评,仅称该消息非公安厅发布。我注意到,该消息在微博等网络上出现后,引起了一片“兑现诺言”的呼声。
近两个月前,云南巧家爆炸案震动全国,舆论波及海外。在无论中国还是外国都不断发生着惨案的当下,该案之所以引人注目,是因为从媒体所介绍的一些案情细节来说,有着针对动拆迁活动的恐怖主义爆炸迹象,喻示着中国社会演变出现了新的危险倾向。5月10日案发后,云南巧家公安局长杨朝邦很快宣布破案,但由于无法进行合乎逻辑的解释,就“以一个局长的名义和自己的前程来担保”,肯定现场炸死死者之一赵登用为作案嫌疑人。尽管现在云南公安厅等官方机构还没有正式承认迤博村村民邓德勇和宋朝玉为真凶,但已经善于用大脑读报了的公众明白,云南《生活新报》等媒体如果没有非常确凿的依据,是绝没有胆量披露出赵登用只是被临时蒙蔽利用的人弹情节的,公众对媒体报道没有任何疑义,因此,自然就针对巧家公安局长杨朝邦当初的信誓旦旦,要求“兑现诺言”。
不过,我以为所谓“诺言”当不得真。还在杨朝邦局长宣布破案时,我就撰文批评他是用“拍胸脯”而不是用证据给巧家爆炸案下结论,“拍胸脯”拍得毫无意义。因为,杨朝邦局长所谓的“局长的名义和自己的前程”,并不由他自己个人决定,而是来自组织的授予和任命。现在,即使杨朝邦局长高风亮节,宣布辞职以“兑现诺言”,也并没有用,毕竟,他的“兑现诺言”要组织批准。组织要他兑现诺言,他想不兑现不行;组织不许他兑现诺言,他想兑现也不行。如果考虑到中国还有“黄袍加身”的传统,杨朝邦局长谦恭地一再要从位置上下来,组织却一再抚慰挽留,将他按在位置上安坐不动,则所谓“兑现诺言”反而成了一出坏事变好事的“佳话”。我作为一个有过侦查经历和对侦查学略有研究的人,情愿相信杨朝邦局长匆忙宣布破案是侦查经验不足导致(一个县的刑事侦查队伍未必能够拥有一名真正的破案高手),是他由于缺乏足够经验、立功心切而头脑一时发热。因此,公众没有必要对他的“以一个局长的名义和自己的前程来担保”太认真,也不应该把舆论焦点集中到他个人身上。
无论是公众还是国家刑事系统,从巧家爆炸案的破案、再破案中,都应该进行深入反思。巧家爆炸案再破案证明了社会动拆迁矛盾冲突的尖锐化已经发生微妙变化,也即当维权道路也难走通时,就会出现放弃维权而走向个别的恐怖主义道路倾向。这种恐怖主义是非组织的,因而是个别的、零碎的,它诚然翻不了天,但却可能成为一种冲突台阶,是更高一级暴力冲突的过渡。在这个即使最落后地区人口也基本读了点书的时代,在这个工矿业几乎渗透到了国家每个角落的时代,在这个机械、电子、化学等技术和知识被越来越掌握了的时代,当个别亡命者试图模仿恐怖主义行为,社会管理还象秦始皇时代那样收缴天下兵器,或者搞什么菜刀实名制,并不能够从技术上阻塞暴力行为,并不能够达到维持社会稳定的目的。从刑事侦查角度说,在这个时代如果还采取菜刀杀人的思维定式判断案件,就会一再出现“兑现诺言”的窘局。刑案发生的原因是时代性的,作案的手段也是时代性的。技术越进步,暴力的方式越恐怖。化解社会矛盾是上策,司法、维权渠道的畅通是中策,破案是下策,有此三策并用,社会才能够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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