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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1日星期一

在志永面前,我老了!

在志永面前,我老了!

顾则徐


月前已经知道志永出事了,心中十分为他忧虑。今天从外地回来,开了电脑,知道他竟是已经被拘捕了。有李健一封群发的邀请签名声援志永的信,我便不由自主地回了参加签名的复信。这几年里我已经拒绝了所有签名的活动,我不知道今天是出于悲伤、愤怒还是忧虑,竟打破了这惯例。但李健的邮址一定也是被机关掌握了的,我这破例了的签名回复被立即拦截退了回来,竟是不让我破这个例。

第一次听到志永的名字,是孙志刚案时的“三博士”联名上书事。后来为一个由志永辩护的媒体人士案,我从专业角度在公开言论中对他进行了一定的专业批评,由此彼此有了神交。再后来一次去北京时,与他在北大门外见了面,他大概原以为我是个秃顶的老头,便惊讶我的“年轻”,我则在心里惊喜他阳光中的老成。这是我们的第一次见面。

志永说马上要开个会议,请我一起听听。在他的办公室,来了五、六个衣着、风度极朴素的律师,我现在已经记不得他们具体都是谁了,但当时知道都是十分有为、正直的律师。他们认真讨论着手头几个公益案件,我则在一边敬佩地倾听着,为他们的热情和正义而感叹。志永希望我给大家“指导”几句,我想我其实是并无资格“指导”的,但既然是公益,我也理应贡献点自己的“江湖”经验。我劝告他们在计划生育暴力上不要花太多功夫,因为计划生育问题是个连绝大多数知识分子也支持或默认着其罪恶的题目,在当下的中国很难得到社会广泛认同。志永他们予我这劝告以沉默的尊重。我建议他们注意在中国实际上并不允许存在不被机关控制的真正民间的“公益”,只能或者依附于机关,或者依附于商业,任何案件的接受必须收费,不收费要出问题,但收多少费则可以变通,收一元钱也叫收费,是商业行为,以尽量避免被机关认为是“政治”的行为。志永他们很热烈地讨论了我这个建议,予以了一致的赞同,但后来他们是否实行了我这个建议,我不知道。

前一次与志永见面大概是三年前,我因为朋友请我帮助一名被陷害而通缉的刑侦副支队长、著名的打黑英雄去的北京。这是很危险的事情,我信任志永,请志永见个面发表点意见,告诫他任何情况下不能为任何利益公开透露听见的案情。志永没有发表什么意见,但他至今遵守了守口的规矩。吃饭时,志永给我谈了一个他手头的涉及黑社会暴力的财产案件,十分认真地听取我如何取证和认证的技术性意见。我是个野外游走分子,没有任何的官颁头衔,志永此时已经是个非常著名的专门人士,他听取我意见时的认真和谦恭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虽然志永认为我“年轻”,但面对志永时,我却十分地哀伤,觉得自己已经老了,属于被淘汰的分子。事实上,我确实老了,我已经无论如何没有志永挑战非正义的勇气,没有一点一滴改革社会的行动激情。在志永他们忍受挨打进行计划生育暴力诉讼之前,中国社会并没有形成对这种暴力的舆论,而我则世故地建议他们不要为此太努力,但我是错的,虽然志永他们的行动远不能提醒人们在计划生育问题上的省悟,但至少导致了对其中暴力的广泛舆论批评,推动了人们在计划生育暴力问题上的省悟。我老了,我是无用的;志永是年轻的,是阴曦间的阳光,是积极地有为着的。

荷花之所以历来被讴歌,乃是在于它出之淤泥。如果说中国是个大水塘,那么,中国律师队伍就可比为是这个大水塘中的淤泥——泛滥着拜金主义的灵魂,游戏在黑白两道之间。志永他们是这淤泥中绽放出的荷花。今天的中国没有什么领袖历史的伟大人物,但却有着无数的荷花在绽放,这些荷花累加为了伟大的一群,志永则是中国法律界荷花们的一个亮丽代表。我一直期盼着有一天,诺贝尔和平奖能够颁给以志永等为代表的不折不饶的中国维权律师群。



2009-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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