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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27日星期三

我的旅游

我的旅游

顾则徐


这些年每过了什么节日,时常会有朋友问我:没出去旅游吗?我便说:没有。于是,通常又会问:不喜欢?对这个问题,我总是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因为,我实在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属于喜欢,还是不喜欢。如果说我喜欢,我却是个十分懒得动的人,最喜欢一个人呆在房间里,比古典的淑女还宁静,从没有把旅游放在脑子里。如果说我不喜欢,整个中国从大的地区来说,现在只有台湾、西藏、青海、宁夏没去过,转过的地方比大多数喜欢旅游的人多得多。

地理学和史学是我向来的爱好,大学时候又爱好上了园林艺术,在军队时则钻研了一段时间军事学,后来则又研究了考古学和民俗学,这些东西的思考和研究都需要一定的野外考察,如果从玩或休闲的角度说,就是旅游了。因为我不是纯专业地去研究这些学问,因此也就不去做专门的野外考察,一般来说都是去了哪个地方,就顺便作一个考察,或者说是顺便旅游一下。这样顺便的旅游很多,我大多数跑的地方都属于这种情况。

也有专门的旅游,但绝不赶热闹。有两个不赶热闹:一是不赶节假日的热闹,我最不喜欢人多,本是闲情逸致,人一多就头痛,全无兴致了;同样道理,二是不赶人多的热闹,凡是所谓的旅游热点,一律不会有什么兴趣。因了不赶热闹,一般我自己私人的旅游,总是些清净之所,不少是当时并无开发,后来则名声大振。比如我去浙江南雁荡山玩的时候,根本没有什么旅游者,当时我根据自己的知识断定,这将是个会被开发的重点旅游景点,果然,现在已经是非常热闹了。

但有时候也很无奈,如果是集体的旅游,就只能随大流。即使我自己当领导决定单位旅游时,也不会按照自己的偏好来,而是让手下人根据多数人意见执行,当然,最后确定的一定是那种著名而热闹的地方,从我来说并无兴趣,但装出很兴趣样子,以免扫大家兴。

特别厌恶随旅游团旅游和单位旅游。随旅游团旅游就象军事行动,必须要服从纪律,这也是一种道德,但毕竟很不自由,而最痛恨的是老要被导游拉着买东西,凡旅游点的东西一定价格贵而质量次,不买又看着导游不开心样子难受,多少要买一点,买了又觉得自己很窝囊,在做愚蠢的事情,本是要心情舒畅却弄得郁闷。单位旅游看上去开心、热闹,却极没有个性,如果单位人际关系本就比较复杂,玩的时候还要继续演戏,多数情况只能满足到此一游了的心理。

旅游的伙伴问题特别讲究。有一次跟三个当时单位的经理一起去泰国,他们三个都是老头,我一个年轻人,四个人级别一样,谁都不能领导谁,要命的是其中两个经理属于上海滩上典型的最小家子的人,虽然我们一人一个信封平均分配了足够的补贴现金,但他们不是想要用掉,而是准备赚了回去增加自己私房钱存折,在泰国每天吃了饭后就叫着打牌,我本来就不喜欢打牌的,而手艺则比较好,即使打牌也没有兴趣跟他们打,也不是赌博,他们叫着打牌又不能忍心因为缺了我就晾着他们,结果到泰国旅游成了到泰国宾馆里打牌,痛苦到今天想起来还恨不得去跳海自杀。

有些是我不习惯别人正当的偏好,比如拍照。我不喜欢拍照,喜欢把自己心境沉浸到周围的环境中去,去体味、享受,但很多人则是喜欢拍照,结果旅游就成了找背景拍照,忙得不亦乐乎。这是别人的偏好,是很正当的,既然在一起,不能违背别人这正当的意志,扫大家兴致,于是也只能卷进去,忙着跟他们一起找背景,站立着装模作样等按快门,但于我则实在是很没趣味。我的没拍照兴致,是旅游过后,几乎不会去问我的照片有没有、印没印?可见完全是应付别人。这样,也可见我对跟人专门去旅游,并没有多少积极性。

当然,如果跟个女友一起旅游,还是很味道的。两个人,自有两个人的情趣和风味。但很可能会扫兴而归。旅游本是要吃苦的,吃两个,一是体力的,一是生活习惯就当地的,倘若女友不明智,加以娇气,那就完了。比如多数自然风光一定要靠两条腿边走边欣赏的,女友娇气,偏要乘这个车、哪个车,如果一坚持两条腿政策,就很容易怄气起来,结果,大老远去旅游,实在不如就在城市里的游乐场转到头晕爽快。比如到一个地方吃东西,旅游的味道是吃本来不吃和吃不到的东西和口味,女友不智,偏觉得这个不敢吃、那个不合口味,唠唠叨叨,兴致也就没有了,还不如不旅游,就在自己居住城市的饭店里饱餐一顿拉倒。

种种的因素,我对旅游兴趣并不高。但如果说不高也不对,因为,我时常会一个人乘兴而去,乘兴而回。我大学毕业工作不久,一直到五、六年前开始专心做研究、写作,基本是一直有专门驾驶员和专车的,但与今天流行的驾车旅游不同,我从来不愿意用车去旅游,不愿意有这身外之物牵累。真正的旅游是一种生活属地化体验,要把自己化入到当地的人流中去,去得到一种自己原本生活中所没有的情趣、美感和文化,而不是把旅游变做休养、疗养。我的这种旅游观虽然在西方很通常,但在中国能够接受的人很少,因此,兴致来了,往往便只能孤独上路。

我可以一个人跑到东北,谩无目标地火车乘来乘去,了望窗外,体会东北土地广袤的境界。我可以跑到新疆,胡乱搭乘气味难以忍受的长途汽车,在看上去非常肮脏的公路边草棚摊位上啃羊骨头。玩黄山的时候,就象个典型的流浪汉,穿着拖鞋,赤着身,手里拎着瓶六十五度烧酒,浑浑噩噩,边爬边醉。在上海本地,更是会忽然跑到某个最偏僻的小镇转悠。前年秋刚来广州的时候,一个很喜欢旅游的年青朋友跟我说要带我旅游几天,我说我带你,说走就走,到火车站让他闭上眼睛在地图上胡乱点个地方,买票出发,然后再转长途汽车,住最低等的旅馆,吃菜场周边的排挡,绕一大圈回到广州后,他说:这样旅游第一次,特别有味道。从这些来说,我似乎还是应该属于有点旅游兴致的人。
2008-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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