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放烟花爆竹仅仅是民族传统
顾则徐
面对燃放烟花爆竹这样的悠久民族传统,依靠安全、卫生、休息之类理由予以禁止表面看是理性,实际上却是极其缺乏理性,其逻辑根本经不起推敲。西班牙并不因为会导致死伤而放弃斗牛,巴西并不会因为城市彻夜不眠而放弃狂欢,德国并不会因为醉倒而放弃狂饮啤酒。民族文化习俗是一个民族在其历史的演进中自然形成并得到延续的,即使某些是“恶俗”,也不是靠一纸禁令所能够终结的,“恶俗”只有当不符合该民族普遍的生活方式和心理时,才可能被人们所自行淘汰。
任何民族文化习俗都是大众的,烟花爆竹禁放主义者似乎忽略了这点,而禁止这一立场本身已经表明他们企求于了政府的意识,试图通过政府的法令和执行终结这一传统。虽然徐友渔 先生有了一个“有限自由”的第二立场,但他的禁止主义第一立场强烈地诱惑着他放弃了自己的自由主义思想,同样也走向了对政府权力的企求上。徐友渔 先生比之一般的禁止主义者的“危险”在于,他终究是个哲学家,于是得出了一个奇妙的所谓建设性意见:“有什么样的政府,就有什么样的人民”。他进一步发挥道:“人民的素质不是天生的,是训练和教化而成的。”德国有希特勒政府,希特勒政府时的德国人民都是法西斯?徐友渔 先生是个有修养的公民,请问,你的修养是由政府训练、教化出来的吗?
归根结底,徐友渔 先生的意识里仍然是一种精英主义。精英主义知识分子的一个特点:本是人民中的一分子,却不能始终保持自觉的认识,当考察社会实际问题时,经常会把自己置于超越人民的地位以批判人民,结果,这样的精英化就把自己置换为了政府的一部分或企求政府“训练和教化”人民的特殊分子。烟花爆竹的燃放,本是燃放者个人应该关怀他人利益的普通道德问题,比如不要在半夜三更燃放、不要在易燃环境燃放、不要燃放可能导致人身伤害的烟火爆竹等。有的人听到爆竹声会觉得很有节日气氛,有的人则可能心惊肉跳,这是燃放者所必须要关怀的。
燃放烟花爆竹的问题,仅仅只是一种民族文化习俗,远不能提高到“人民的素质”,就象德国人在啤酒节狂饮不能得出德国人愚昧的结论一样。作为一种民族文化习俗该如何演化,不需要政府来“训练和教化”,而是要依赖人民的自我“训练和教化”,与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政府或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政府无关。哲学家仰观宇宙、俯察五洲,气度不在于把一个燃放烟花爆竹看成政府与人民的关系,更不能晕到不知道自由,忽然爆竹一声就领悟出要政府来“训练和教化”人民。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