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峰少尉,你必须接受军事法庭审判
顾则徐
葛峰少尉,你放在网上关于举报所在部队腐败现象及大致过程的文字,应该是在网络上出现不久我就读到了。我当时的情绪,是既高兴又愤怒。高兴的是,我从你的文字看到了一个具有正义热情的年青军人,看到了正气在中国军队年青一代军官身上没有泯灭,看到了中国军队的希望。我又愤怒。是的,我非常愤怒。你违背了一个军官最基本的职守,突破了一个军官言论的底线。但我压住了我的愤怒,因为,我为你的正气感动,希望你的言论能够尽快湮没在网络当中,被大家忽略、遗忘。
但你并不被人们忽略、遗忘。你的文字得到了流传,甚至流传到了海外。
一个热心的朋友把你的文字寄给我,希望我能够写篇文章支持你。那时,你已经逃亡。我没有理睬。我的心里很有些痛苦,因为,如果我真要评说你,不仅不会支持你,反更会指责你。
今天,那个朋友又来了信,介绍你已经被拘捕,声援你,把你称作“军中民主斗士”。对你此时的境遇,我非常地同情,但是,作为二十年前跟你一样年青的军官,作为对你来说的老兵,不得不对你说:葛峰少尉,你必须接受军事法庭审判。
葛峰少尉,当你发现所在部队的腐败现象,采取了正义之举,行使自己应该有的民主权利,向上级进行举报,这是勇敢的行为,是正当的行为。对此,应该向你表示十二万分的敬佩。但是,当你因此受到了如你文字中所说的,非但“腐败者”没有受到调查,你反而受到了打击,此时,你却忘记了你是个军官,变成了懦夫,不但把涉及军事秘密的文字公布网络,而且逃亡社会。
葛峰少尉,在你公布网络的文字里,议论和指出你所见到的军队腐败现象,即你向上级举报的内容,虽然从证据的充分性上说有很大欠缺,体现了你热情有余理智不足,但这是你的权利,对引起全社会关注军队的腐败是件好事,你并没有什么大的不妥。但是,你不应该在文字里涉及所在部队的番号、驻地地址、电话、编制、战斗单位首长名字、训练科目和训练目的,这些都是很重要的军事秘密。作为一名现役军官,你失去了起码的责任感,违背了职守。你不能因为自己反腐败的行为,而触犯《刑法》第四百三十二条的故意或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规定。
葛峰少尉,作为一名现役军官,既然采取了举报所在部队腐败现象的行动,你便是勇者了。但作为勇者,作为现役军官,当你进行举报的时候,你也必须作好受到万一打压的残酷后果。你既然有了勇敢的行动,就也必须勇敢地接受一切可能的后果;如果你转而逃亡,就由勇者变为了懦夫——你是现役军官,不同于普通百姓。但你逃亡了,失去了勇气,做了懦夫。你触犯了《刑法》第四百三十五条逃离部队罪规定。
葛峰少尉,我不能顺应朋友的意见,不得不含泪对你说:你必须接受军事法庭审判。你必须勇敢地接受审判。在你勇敢的接受中——这也是你执行自己的职责——,你仍然可以恢复你勇者的光荣。
愿军事法庭能对你依法审判。愿你在审判中成长。愿你能早日恢复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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