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放映和客观幻觉
顾则徐
电影的放映在电影的技术操作过程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它是电影本体在银幕上的必要体现。所谓必要体现,是说没有放映,电影的本体就是死的本体,是不完全的本体。只有通过放映,电影的本体才能够获得体现,才能获得活性,才可能实现制作者的目的。
正是通过放映,电影才与观众建立起了看与被看的关系,才在观众的头脑中证明了自己是电影,而不是其它。在放映的过程中,电影的本体活跃在了银幕、音箱与观众的关系中。这种关系是互为主体、互为客体的关系,即,一方面,电影的放映是把观众当作了受动的客体;另一方面,观众作为人的主体性也天然地把所看到的电影当作自己所观赏的客体。
这种关系与读小说不一样。对读小说书来说,书仅仅就是读者的客体,是读者自己要读,而不是书让读者读,其中的文字并不会因为读者的不同而发生任何变化。虽然电影的内容并不会因为观众的不同而发生变化,但是,电影是为着观众的放映,首先是放给观众看,其次才是被观众看。虽然观众在看电影的过程中可以不断地决定看下去或不看下去,但是,之前所要决定的是当观众还是不当观众。而在观众看电影的过程中,放映者也可以同时因为某种原因而决定放下去或不放下去。
这种关系也与戏剧不同。虽然戏剧有着固定的演绎模式,但进行演绎的是活生生的人——演员,尽管导演可以探索用绝对化标准限制演员进行随意性发挥的戏剧控制方式,但并不能解决两个问题:一,演员总是有着自己的随意表演,任何绝对化标准都无法真正扼杀演员个性的即时表现;二,观众与舞台总是进行着不断的交流,演员即时地调整着观众的情绪,观众某种程度的情绪也调整着演员。电影放映所呈现给观众的,却是一种没有任何随意性的形式和内容,这一次放映与下一次放映,同一个母片的无数拷贝,都是一样的,既无法即时调整观众的情绪,也不会因为观众的情绪而即时地调整自己。
最重要的是,虽然小说、戏剧,以及其它艺术和文学,也都可能导致欣赏者形成幻觉,但是,除了幻觉,欣赏者还有着其它更丰富的非幻觉知觉,而电影的放映所导致观众形成的视听知觉,仅仅就是幻觉。除了直接造就观众的幻觉,电影的放映再没有造就其它。也就是说,当电影的本体通过电影的放映体现时,在观众头脑中所呈现出的形式和内容是一种幻觉形式和内容,已经与自己原本的实体性存在形式和内容发生了性质的变化。所以,如何正确认识幻觉对正确认识电影来说,有着非常重要的甚至是关键的意义。
对幻觉的讨论不能脱离开电影的放映,不能脱离开电影放映与观众之间的关系。可以暂时不考虑电影本体中的声音要素,从由默片而有声影片的发展史事实来说,这样进行分析是合理的和符合逻辑的。
电影本体的照片要素存在,决定了不管镜头和镜头的组合是怎样的,电影总是一张张照片的累加。因此,所谓电影的放映,也就是根据一定的光学原理并使用相关的设备,按照一定速度把一张张照片连续地呈现为一定的银幕形式和内容。人的眼睛遵循着光学规则,光速足够满足把图象从银幕客观不变地传送到眼睛。也就是说,当连续放映的照片反映到人的眼睛时,也仍然是连续放映着的一张张照片形式和内容。但是,当这种客观的映象从视网膜通过视觉神经系统到达大脑后,就发生了非常重要的变化,所形成的知觉成为了整体化运动着的幻觉。这是个复杂但客观的心理过程。其中的原因,可能与视觉神经的传输速度与照片的连续放映速度之比有关,是一个至今不能完善解释的心理现象。
对这种幻觉形成的心理机制,已有的心理学和电影理论家努力作着解释。有用十九世纪二十年代英国罗格特和比利时普拉托的视觉暂留理论进行的解释。人的视见形象在视网膜上的滞留时间是0.1——0.4秒左右。但这种理论只能解释幻灯片现象,很难完善解释现代电影的幻觉形成机制。有用心理学发现的似动现象进行的解释。似动现象发生的时间是在0.05/100——0.06/100秒左右。这一解释较之视觉暂留理论要合理,但也仍然是有着问题,即,它仅仅是一种客观的心理现象,是一种运动知觉的错觉现象,而不是心理活动更深入的机制。也有用格式塔完形理论和补偿理论对似动现象进行解释和补充的,但这种解释过于强调了主观性,对电影幻觉形成的客观性还不是尽善尽美的解释。
虽然怎样解释幻觉有着重要意义,特别是对心理学来说是个具有挑战性的课题,会促进心理学的进步,但对电影的实践来说,幻觉是可实证的事实,是可实践的事实。所以,电影理论所主要研究的,是这样两个问题:一,怎样的电影放映才能够形成幻觉?二,幻觉具有怎样的性质?
先谈第一个问题。幻觉当然是由电影的连续放映在观众的头脑中导致的,但是否任意的连续放映都能导致幻觉呢?显然,这是不能够的。首先,通过电影放映机放映的照片内容必须是不同的,完全相同的照片并不能够造就幻觉,是无意义的放映;其次,所放映的照片必须具有一定的数量,并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里进行连续的放映,仅仅两张照片在瞬间的放映,是不能造就幻觉的;再次,连续放映必须遵循一定的速度,是一定速度的间歇运动,只有这种一定速度的间歇运动才是能够造就幻觉的;再再次,所连续放映的照片根据其次序关系,所体现的形式和内容不能是杂乱无章的,而应该是彼此有着联系着的差异,即,它们是不同的,但却是统一的,任意照片的组合是并不一定能够形成幻觉的。
第二个问题。幻觉是观众大脑中的幻觉,是一种主观知觉。但是,幻觉也是客观的。之所以说幻觉也是客观的,是因为观众的眼睛所看见的电影画面是客观的,不仅并不会因为被看到而发生变化,而且,电影画面的影象是客观地传送到了观众的眼睛视网膜上。这些眼睛视网膜上的映象,是形成幻觉的直接材料。虽然幻觉的形成过程具有主观性,但是,这主观的心理过程也是客观的,不存在会不会形成幻觉,而是一定会形成幻觉的;虽然在同一个银幕前的观众所形成的幻觉可能会有所差异,但其基本的幻觉内容是一致的,银幕"告诉"观众太阳在升起,观众就都会形成太阳在升起的幻觉。
一方面,幻觉是电影本体在观众头脑中的主观化。幻觉不是观众任意的主观发挥,而是根源于电影的本体。因此,幻觉是被操作的。另一方面,幻觉毕竟是观众的一种主观,是观众的心理活动结果,因此,它又并不是能够完全被操作的。既是主观的,又是客观的,这就是幻觉的基本性质。
认识幻觉的客观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我们之所以说观众所形成的知觉是幻觉,是因为它的形式和内容与电影所放映的一张张间歇画面有着不同。但如果仅仅有着主观与客观的不同而否认幻觉的客观性,就可能导致对我们的视觉结果的客观性发生全面的怀疑。因为,我们的眼睛所感知的全部形象,在视网膜上所形成的映象都是倒象,是到了大脑才重新正了过来。同时,视网膜映象也并不是全部都能够形成为大脑知觉的,所形成的视知觉已经经过了心理过程的"筛选"。如果我们否认看电影所形成幻觉的客观性,那么,就悄悄地滑向了唯心主义,就为否认整个视知觉的客观性埋下了伏笔或漏出了空挡。
正是通过放映,电影才与观众建立起了看与被看的关系,才在观众的头脑中证明了自己是电影,而不是其它。在放映的过程中,电影的本体活跃在了银幕、音箱与观众的关系中。这种关系是互为主体、互为客体的关系,即,一方面,电影的放映是把观众当作了受动的客体;另一方面,观众作为人的主体性也天然地把所看到的电影当作自己所观赏的客体。
这种关系与读小说不一样。对读小说书来说,书仅仅就是读者的客体,是读者自己要读,而不是书让读者读,其中的文字并不会因为读者的不同而发生任何变化。虽然电影的内容并不会因为观众的不同而发生变化,但是,电影是为着观众的放映,首先是放给观众看,其次才是被观众看。虽然观众在看电影的过程中可以不断地决定看下去或不看下去,但是,之前所要决定的是当观众还是不当观众。而在观众看电影的过程中,放映者也可以同时因为某种原因而决定放下去或不放下去。
这种关系也与戏剧不同。虽然戏剧有着固定的演绎模式,但进行演绎的是活生生的人——演员,尽管导演可以探索用绝对化标准限制演员进行随意性发挥的戏剧控制方式,但并不能解决两个问题:一,演员总是有着自己的随意表演,任何绝对化标准都无法真正扼杀演员个性的即时表现;二,观众与舞台总是进行着不断的交流,演员即时地调整着观众的情绪,观众某种程度的情绪也调整着演员。电影放映所呈现给观众的,却是一种没有任何随意性的形式和内容,这一次放映与下一次放映,同一个母片的无数拷贝,都是一样的,既无法即时调整观众的情绪,也不会因为观众的情绪而即时地调整自己。
最重要的是,虽然小说、戏剧,以及其它艺术和文学,也都可能导致欣赏者形成幻觉,但是,除了幻觉,欣赏者还有着其它更丰富的非幻觉知觉,而电影的放映所导致观众形成的视听知觉,仅仅就是幻觉。除了直接造就观众的幻觉,电影的放映再没有造就其它。也就是说,当电影的本体通过电影的放映体现时,在观众头脑中所呈现出的形式和内容是一种幻觉形式和内容,已经与自己原本的实体性存在形式和内容发生了性质的变化。所以,如何正确认识幻觉对正确认识电影来说,有着非常重要的甚至是关键的意义。
对幻觉的讨论不能脱离开电影的放映,不能脱离开电影放映与观众之间的关系。可以暂时不考虑电影本体中的声音要素,从由默片而有声影片的发展史事实来说,这样进行分析是合理的和符合逻辑的。
电影本体的照片要素存在,决定了不管镜头和镜头的组合是怎样的,电影总是一张张照片的累加。因此,所谓电影的放映,也就是根据一定的光学原理并使用相关的设备,按照一定速度把一张张照片连续地呈现为一定的银幕形式和内容。人的眼睛遵循着光学规则,光速足够满足把图象从银幕客观不变地传送到眼睛。也就是说,当连续放映的照片反映到人的眼睛时,也仍然是连续放映着的一张张照片形式和内容。但是,当这种客观的映象从视网膜通过视觉神经系统到达大脑后,就发生了非常重要的变化,所形成的知觉成为了整体化运动着的幻觉。这是个复杂但客观的心理过程。其中的原因,可能与视觉神经的传输速度与照片的连续放映速度之比有关,是一个至今不能完善解释的心理现象。
对这种幻觉形成的心理机制,已有的心理学和电影理论家努力作着解释。有用十九世纪二十年代英国罗格特和比利时普拉托的视觉暂留理论进行的解释。人的视见形象在视网膜上的滞留时间是0.1——0.4秒左右。但这种理论只能解释幻灯片现象,很难完善解释现代电影的幻觉形成机制。有用心理学发现的似动现象进行的解释。似动现象发生的时间是在0.05/100——0.06/100秒左右。这一解释较之视觉暂留理论要合理,但也仍然是有着问题,即,它仅仅是一种客观的心理现象,是一种运动知觉的错觉现象,而不是心理活动更深入的机制。也有用格式塔完形理论和补偿理论对似动现象进行解释和补充的,但这种解释过于强调了主观性,对电影幻觉形成的客观性还不是尽善尽美的解释。
虽然怎样解释幻觉有着重要意义,特别是对心理学来说是个具有挑战性的课题,会促进心理学的进步,但对电影的实践来说,幻觉是可实证的事实,是可实践的事实。所以,电影理论所主要研究的,是这样两个问题:一,怎样的电影放映才能够形成幻觉?二,幻觉具有怎样的性质?
先谈第一个问题。幻觉当然是由电影的连续放映在观众的头脑中导致的,但是否任意的连续放映都能导致幻觉呢?显然,这是不能够的。首先,通过电影放映机放映的照片内容必须是不同的,完全相同的照片并不能够造就幻觉,是无意义的放映;其次,所放映的照片必须具有一定的数量,并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里进行连续的放映,仅仅两张照片在瞬间的放映,是不能造就幻觉的;再次,连续放映必须遵循一定的速度,是一定速度的间歇运动,只有这种一定速度的间歇运动才是能够造就幻觉的;再再次,所连续放映的照片根据其次序关系,所体现的形式和内容不能是杂乱无章的,而应该是彼此有着联系着的差异,即,它们是不同的,但却是统一的,任意照片的组合是并不一定能够形成幻觉的。
第二个问题。幻觉是观众大脑中的幻觉,是一种主观知觉。但是,幻觉也是客观的。之所以说幻觉也是客观的,是因为观众的眼睛所看见的电影画面是客观的,不仅并不会因为被看到而发生变化,而且,电影画面的影象是客观地传送到了观众的眼睛视网膜上。这些眼睛视网膜上的映象,是形成幻觉的直接材料。虽然幻觉的形成过程具有主观性,但是,这主观的心理过程也是客观的,不存在会不会形成幻觉,而是一定会形成幻觉的;虽然在同一个银幕前的观众所形成的幻觉可能会有所差异,但其基本的幻觉内容是一致的,银幕"告诉"观众太阳在升起,观众就都会形成太阳在升起的幻觉。
一方面,幻觉是电影本体在观众头脑中的主观化。幻觉不是观众任意的主观发挥,而是根源于电影的本体。因此,幻觉是被操作的。另一方面,幻觉毕竟是观众的一种主观,是观众的心理活动结果,因此,它又并不是能够完全被操作的。既是主观的,又是客观的,这就是幻觉的基本性质。
认识幻觉的客观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我们之所以说观众所形成的知觉是幻觉,是因为它的形式和内容与电影所放映的一张张间歇画面有着不同。但如果仅仅有着主观与客观的不同而否认幻觉的客观性,就可能导致对我们的视觉结果的客观性发生全面的怀疑。因为,我们的眼睛所感知的全部形象,在视网膜上所形成的映象都是倒象,是到了大脑才重新正了过来。同时,视网膜映象也并不是全部都能够形成为大脑知觉的,所形成的视知觉已经经过了心理过程的"筛选"。如果我们否认看电影所形成幻觉的客观性,那么,就悄悄地滑向了唯心主义,就为否认整个视知觉的客观性埋下了伏笔或漏出了空挡。
2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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