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式伪自由主义
——对老金揭槟榔麒麟皮的评论的评论
顾则徐
老金文章全名是《揭开槟榔先生的麒麟皮——读槟榔〈关于自由主义与新左派争论的随感〉》,内容十二条,文字简约。关于纷繁的左派、右派包括槟榔的“鲁迅左派”之论,我至今没有发表过一句言论,原因有三:一,左右之分本源于欧洲政治运动中的左右分野传统,引入中国后总觉得不很伏水土,扩大而到思想领域、文化领域,容易导致机械化、简单化倾向,虽然其争执有利于精神进步,但也经常会成为精神进步的阻碍力量,导致一些不必要的内耗型冲突;二,左右之分一当极端化,很容易压制中间力量,强使形成简单化的两个阵营,在一个政治容忍基础还很欠缺的社会,在一个仍然有着不惜手段打击政治异端现实倾向的社会,将导致新的政治、思想、文化灾难,从现在一些左、右派人士关于未来中国权利分割诉求的言论中,已经显露出了一种左的或右的民主旗帜下的新型暴政危险;三,无论“左”的、还是“右”的人士,其实并没有形成完整、明确、成熟、自觉的政治、思想纲领,虽然一些人在努力理论化,甚至进行一些个别、零碎、初级的实践,但一定要从左的或右的角度进行批评,至少在逻辑上现在还无法达到严格。老金的十二条涉及多个方面,倾向性比较明确,把自己立在了“右派”或“自由主义”的立场上一条条表述,在内容上基本呈示了以上三个特点。出于其条理性,比较方便于分析,也出于对槟榔中间道路的支持,便有了根据其各条作一个简要评论的念头。
有几点需要说明:一,虽然我不主张在今天的中国进行过分明确的左右划分并阵营化,但这已经成为一种事实性倾向,我的评论是基于承认这一事实进行的;二,我仅仅就事论事,据理说理,既不等于我就认为老金是个典型的右派或自由主义人士,也不等于我自己是“左派”、“右派”或槟榔的“鲁迅左派”人士;三,我觉得槟榔的“鲁迅左派”无论在今天的中国还是将来的中国,都是一种非常有益的声音,就象我同时也认为左派和右派都是有益于中国的声音一样,毕竟,从中国的现实来说,这是打破了万马齐喑的沉重格局,将对中国的进步产生非常深远的影响;四,我主张中国出现各种的“派”,多多益善,一个良性的社会应该是各个“派”相持共存、自然消长的,因此,即使我批判某个派的观点,也仅仅是批判,并不是否定这个派的发生和存在;五,我并不认为老金的十二条就是“右派”或“自由主义”观点完整的表述,而仅仅只是把它们看作一个个别的范本借以发表议论;六,虽然老金是揭他人的“皮”,但并不等于我也要揭他的“皮”,因此,我宁愿把用“议论”、“评论”之类的词指称老金的言论。
l 关于第一条
老金的评论(原文,以下同):槟榔先生设计或想象中“民主社会主义”,作为一种社会形态或意识形态,事实上是不存在的:过去、现在,以及可以期望的未来,都是不存在的。毋宁说:它不过又是一种乌托邦。
评论的评论:“民主社会主义”并不是“槟榔先生设计或想象”的,而是个外来名词。民主社会主义起源于欧洲,其基本主张是试图把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优点结合起来,同时克服两者的缺点,寻找一条介于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之间的“第三条道路”,是一种中派理论和主张,是现代西方流行的主要政治理论流派之一。至于槟榔所说的“民主社会主义”具体内容与西方“民主社会主义”的具体内容有多少异同,就象中国的自由主义与西方的自由主义也不尽相同一样,并不是最重要的。对仍然需要启蒙的中国来说,槟榔仅仅在中国提倡和宣传“民主社会主义”这一点上,就是非常重要的和有益的。
也许,“民主社会主义”不会成为中国将来的一种社会形态,但是,作为一种意识形态,不仅在西方的“过去、现在,以及可以期望的未来”是存在的,而且在中国的“过去、现在,以及可以期望的未来”也是存在的。之所以包括“过去”,是因为在中国,“民主社会主义”一词并不是槟榔引进的,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国理论界介绍西方马克思主义时,就已经有了“民主社会主义”这个名词,在一些自由主义者崇尚的“六四”时期,“民主社会主义”也曾经是诸多民主诉求中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声音。至于能否成为中国将来的一种社会形态,喜欢历史学的老金应该懂得的,这是要由历史的实际进程选择的。
有一条必须清楚,自由主义跟民主社会主义一样,也只是一种意识形态,在世界的任何一个国家,从来没有成为过一种社会形态。所谓自由资本主义的自由,首先指的是资本的一种竞争状态,这种竞争状态是比较之前的封建专制和之后的资本垄断状态而言的。任何自由资本主义国家从整个社会说,都远远不能达到完全的自由。这一点,也喜欢文学的老金可以一读雨果的《悲惨世界》。如果说雨果写的是法国,不是今天中国自由主义者眼睛里理想的美国,那么,不妨一读《黑奴吁天录》。
老金判定槟榔的“民主社会主义”是一种乌托邦,那么,说明老金认为“民主社会主义”如果能够实现,也还是好的。但是从口气来说,这种判定是从否定的立场说的。之所以否定,我看是两个原因:一是政治实用主义。政治实用主义是中国向来的传统,在追求眼前利益的过程中放弃历史理想。虽然中国早就有大同理想,但在实际的历史运动中,政治集团乃至思想家们更习惯于为了实现眼前的统治利益而放弃大同原则和精神,即使有时把大同当作了眼前操作的目标,其实也只是借了大同的名号做不大同的事情,是出于政治实用主义利用大同理想,比如建国后五十年代要直奔共产主义即是出于某种眼前利益。因此,在中国,真正认真的乌托邦精神不是多了,而是少了,远远不够。每个有理想的中国人都应该牢记,我们眼前的奋斗不仅仅是为自己这一代,也不仅仅是为儿子、孙子两代,而且更要是为孙子的孙子、孙子的孙子的孙子进到我们今天可以理想到的那种状态。如果“民主社会主义”在今天看来是一种乌托邦,那么,我们为什么不可以把它当作我们的理想之一呢?我们可以有自由主义的乌托邦理想,我们也可以有“民主社会主义”的乌托邦理想,可以有其它更多的好的乌托邦理想。如果仅仅认为“民主社会主义”是一种不符合政治实用主义的理想就否定它,且不论这种认为即使从政治实用主义角度看是否正确,至少,也是不符合真正的自由主义精神原则的,跟秦始皇焚书、董仲舒独尊儒术只是五十步跟百步的区别。
第二个原因恐怕是民主社会主义中的“社会主义”四个字犯了老金的忌。老金所要搞的,只是打着自由主义幌子极端的、黑暗的资本主义而已,是一种绝对排斥社会主义的资本主义。在中国大量“左派”和“右派”眼里,所谓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是两种极端的、纯粹的国家社会状态,要么是资本主义,要么是社会主义,在一个国家社会里既不可能是资本主义兼容社会主义,也不可能是社会主义兼容资本主义。这是由我们长期来极端的社会主义历史所误导的意识形态偏差所导致的,因此,我们今天才会有众多狂热的极左分子和极右分子。但是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至少从二战以来的历史说,资本主义是不断兼容着社会主义的,这就是“民主社会主义”政治理论产生于西方的历史基础。在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在本质上说,也是社会主义不断兼容资本主义的历史,只不过这种兼容在今天还没有在政治、经济、法律、社区、文化等各个方面找到规范化的道路,不仅还远远没有达到社会的稳定态,反而正处在历史的岔路口,处在历史的转折危险期。这是个很大的议题,在这里就不多说了。不过有一点可以告诉老金的是,由于中国特殊的历史,任何试图彻底摈弃社会主义的极端资本主义运动,都将是上得不到领导集团最终支持,下得不到广大民众全面响应的运动,求助于外国力量来“解放”,更会加速失败。
l 关于第二条
老金的评论:将一个不存在的什么形态,作为“理想追求”,这是历史上所有的“理想主义者”曾经“追求”过的东西。但是有些“理想主义者”事实上是知道自己鼓吹的“理想”根本无法实现的。在许多诡异的时刻,“理想”其实是一种工具。
评论的评论:我前已说明,中国不是理想多了,而是理想少了。理想有两种,一是可实现的,一是不可实现的。近年一些自由主义学者很推崇柏拉图的“理想国”,柏拉图的理想国就属于不能实现的一种理想。当人们在追求理想的同时,至少在精神上,理想也是一种“工具”。柏拉图的“理想国”是个伟大的理想,将其作为“工具”予以追求,至今仍然是促进西方文明进步的一种重要动力和手段,中国的理论家今天宣扬柏拉图的理想国,同样也是在利用这一工具促进中国社会进步。槟榔的“民主社会主义”也是一种理想,是他作为一个普通知识分子促进中国进步的工具。如果老金是有理想的,那么,老金也一定是在把他的理想作为“工具”对社会发挥着自己的一份力量;不然,老金就是没有理想的人,或仅仅是个理想的自慰者。
但是,老金用“诡异的时刻”预测槟榔,反到显出了老金的“诡异”。不管将来槟榔在“诡异的时刻”是否有“诡异”的动作,但第一,至少现在的槟榔没有“诡异”的动作,仅仅是个漂流着的、普通的知识分子,其个人既没有向当局也没有向外国势力争取政治的、经济的诉求,因而,老金不但接受了自己批判过的“腹诽”罪罪名,而且还猜出槟榔有着“腹诽”罪,然后出于“良心”对其警告之,据此,可以怀疑老金是文革过来人,还没有实现彻底的自我批判,灵魂深处依然积淀着文革习气;第二,槟榔由“鲁迅左派”而提出主张“民主社会主义”,仅仅只是中间道路,是一种中性理想,根据中国近百年来中间派总是被抛弃、压制、排挤的传统看,不仅在中国的今天不会成为主流,而且在中国可见的明天也难以成为主流,即使有所利益,又会有多少利益呢?而中国近百年的历史一再证明,凡打击中间分子的,虽然经常创造重要的历史成就,但也总是拥抱着历史性的罪恶。据此,不得不怀疑老金有着“诡异”的灵魂,今天是警告槟榔之类,明天可能会以自由主义的名义关押槟榔之类。
l 关于第三条
老金的评论:理想,无论真诚与否,“工具”与否,只要限定在个体范畴内,就是无可厚非的;倘在“理想主义”的旗帜下,鼓动大众也去为之“奋斗”而且不惮于流血牺牲,就很可疑。曾经的“太平天国”什么的就是例子。
评论的评论:我想,老金这“可疑”疑问证明了他并不是真正的自由主义者,而只是个掮着自由主义招牌的狭隘、自私、懦弱、偏执的庸人,是个只会躲在阴暗墙角独自咬牙切齿的心理压抑者。因为,槟榔显然离“在‘理想主义’的旗帜下,鼓动大众也去为之‘奋斗’而且不惮于流血牺牲”还有着遥远的距离,但老金却以强加的罪名批评槟榔,并亵渎了自古以来所有的人民领袖、英雄、崇高者。这些年中国的自由主义者在精神上追溯到了古希腊的哲人,老金也无比崇尚古希腊哲人,那么请问,苏格拉底在街头的演讲是不是“鼓动大众”?如果苏格拉底不是鼓动大众,他会被处死吗?中国某些极端的自由主义者几乎不加分析地加以崇拜的西方民主国家都是怎么形成的?难道不是鼓动大众并“不惮于流血牺牲”得来的吗?即使今天一些人所推崇的甘地,难道他没有鼓动大众吗?且不论太平天国本就是可探讨的历史公案,即使持否定意见,难道以这一个强加比拟的个案就可以得出“在‘理想主义’的旗帜下,鼓动大众也去为之‘奋斗’而且不惮于流血牺牲”“很可疑”的结论了吗?一个真正的自由主义者如果由于自己的懦弱或一些特别的原因而不能承担起“鼓动大众”的历史责任,他也绝不会用指责鼓动大众者的方式证明自己更理性。自己做不了林肯,也无法响应他、支持他,那么,就保持沉默,这是自由主义者良心的最底线。
l 关于第四条
老金的评论:槟榔的问题在于:不希望暴力运动,但是对“零星的社会改造工程”又缺乏信心;于是依违之间,不仅失去了新左派的真义,同时也距离自由主义十万八千里了。所谓的“民主社会主义”并不能成为与新左派和自由主义鼎足而三的什么“派”或“主义”。它是一种非常虚幻、足以自欺但不足以欺人的东西。
评论的评论:为什么一定要“成为与新左派和自由主义鼎足而三的什么‘派’或‘主义’”?中间道路本来就是两极的均衡,并不能成为也不会愿意成为第三极。要是成为了第三极,就不成其为中间了。但是,不投入两极的怀抱,难道就没有存在的理由了吗?近百年来,中国为不是革命就是反革命的两极逻辑已经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如果老金代表了当代中国的自由主义者,难道自由主义仍然要继承这种恶劣传统在当代消灭中间思想、观点和社会力量吗?自由主义者难道忘记自己在中国也曾经有过中间道路者的历史了吗?
我想,老金之所以有极端念头,第一,是如前述第一条评论中所透露的,他并不知道“民主社会主义”也来源于西方,因而不懂得“民主社会主义”非但不是“一种非常虚幻、足以自欺但不足以欺人的东西”,而且是西方现实存在并具有重要地位的中间道路;第二,“民主社会主义”这种西方中间道路一当移植到中国,在中国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就自然地具有了自由主义性质,在其内在有着对自由深切的追求和热爱,这种意识形态内在精神的深刻性老金是无法认识到的;第三,习惯于极端思维的老金(这可以从他的其它文章中看出,但不是我在这里讨论的范围)也永远不会看到中间道路的存在可能性和历史意义,因而,对他来说,中间道路只能是一种“虚幻”,这也许是他永远无法认识的事情了。
l 关于第五条
老金的评论:“毫不含糊地站在穷人和被压迫者一边”,这类宏大叙事遮蔽的一个事实是:“站在”“一边”了,又怎么样?杀富济贫?剥夺剥夺者?而后,“穷人”是继续做“穷人”还是转变做“富人”?“被压迫者”是继续做“被压迫者”还是转变做“压迫者”?无论怎样的逻辑结果,都将诞育槟榔先生“理想追求”的悖论。真实的命题也许应该是:“毫不含糊地站在公正一边”。现实风景中,“穷人”与“被压迫者”并不天然地享有道德的正义自足权与法理的邪恶豁免权。摈榔的这类姿态其实不过是“阶级斗争”姿态的一种变异。
评论的评论:从“摈(槟)榔的这类姿态其实不过是‘阶级斗争’姿态的一种变异”这一对槟榔“毫不含糊地站在穷人和被压迫者一边”予以否定的结论性表述看,老金是把“阶级斗争”这个词汇看作了无可争辩的谬误,因此,只要把它作为帽子给槟榔的穷人立场戴上,就足以说明具有阶级斗争观念甚至嫌疑的槟榔的立场谬误。这一点,其实是现在中国右派人士否定阶级、阶级斗争观念的一种反映。讲究学理的极端右派知识分子在阶级、阶级斗争这个问题上连起码的学理也不愿顾上,不愿意承认数千年来人类社会存在着阶级和阶级斗争,试图忘记阶级观念本是随着资本主义的萌芽和成熟形成的革命性理论而不是马克思的发明这一事实,更不愿意承认当今的中国已经重新出现了阶级的大分野,只愿意勉强地使用“阶层”这一概念,更热衷于用“精英”称谓中国的统治者、富人和一部分掌握话语权的知识分子,因为,精英两个字在中文里的字面意思意味着社会的栋梁、人间的精华,意味着一种绝对合法性和优越性。在这一思想指导下,阶级观念就成为了会制造罪恶的洪水猛兽,就是应该抛弃、忘却的观念。对“自由主义”精英来说,作为既得利益者已经不需要通过阶级的斗争获得什么,所需要的是符合市场公正原则的竞争,因为,自己已经是强者,竞争可以带来更多的成功,使自己更强大,更富有。
但是,今天的穷人已经多少有了些知识,以往的革命史已经积累了一定的政治觉悟,虽然并没有新的阶级斗争理论引导,但总还是要进行零碎的抗争,而抗争正是一种斗争的形式。精英们无法否认这些抗争的事实,一方面支持对这些抗争进行强力压迫,主张消灭一切于未燃状态;另一方面又表示对穷人同情,教诲、诱导他们到经济舞台上跟自己“公正”地竞争,宣称上帝面前机会是人人均等的。同时,对“毫不含糊地站在穷人和被压迫者一边”的人则予以坚决批判,因为,既然宣称要“毫不含糊地站在穷人和被压迫者一边”,则说明这些人也是精英中的一分子,而精英跟穷人一当结合到紧密,其后果就可能不是一般竞争原则所能约束的了。
“现实风景中,‘穷人’与‘被压迫者’并不天然地享有道德的正义自足权与法理的邪恶豁免权。”也就是说,老金一类的精英们认为只有自己才“天然地享有道德的正义自足权与法理的邪恶豁免权”,而穷人与被压迫者的抗争、反抗则会危及到自己这种权利。弱者就是弱者,槟榔们要站到弱者一边,一定就是要搞阶级斗争。槟榔们所应该做的,是“毫不含糊地站在公正一边”。那么什么是公正呢?这是个抽象概念,如果要具体化,自然就是精英们所制定的各种规则。所以,“站在公正一边”一当落实到实处,就是站在精英一边,不站在精英一边就是搞阶级斗争,而在中国今天的精英主义社会环境下,搞阶级斗争无疑就有了要搞动乱的犯罪嫌疑,公正的法律已经预备好了足够的牢房。“并不天然地享有道德的正义自足权与法理的邪恶豁免权”,站在穷人一边将受到道德和法律的双重审判,即“公正”的审判。之所以还要拉出道德的名义,因为,右派们已经用他们的学理一再证明,以往的革命包括法国大革命,都是充满着罪恶的。
l 关于第六条
老金的评论:阶级斗争,作为一种“方法”,不可能解决中国的问题。这也是为什么“书生论政”选择了自由主义以及与自由主义密切相关的民主与宪政运动(如果可以称作一种“运动”的话)的一个深层原因。
评论的评论:这一评论可以视作老金把自己看作了书生,看作了自由主义者,而自由主义在中国也归于右派,所以,我便可以把他跟自由主义、右派联系起来评论。但是,老金在这一条里除了表明了他的立场外,其内容表述是混乱的:第一,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的客观存在。阶级社会中的各个阶级相互间有着共存、融合、联合、斗争等多种关系方式,某种关系方式在某个历史阶段会呈现为主要的历史特征,阶级斗争只是其中一种阶级关系方式,当阶级关系处于紧张的冲突状态时才呈现为主要的历史特征。因此,在民主宪政社会,依然存在着阶级斗争。从调整阶级关系的角度说,民主是让阶级斗争按照民主的方式进行,比如弱化统治集团的暴力镇压能力,使工人阶级只要通过罢工就能够一定程度地达到政治目的,以避免与工人阶级之间发生大规模的暴力冲突;宪政是用宪法规范各个阶级的关系,比如限制占统治的政治集团无限操纵军队、警察机构的权利,允许工人阶级罢工,等等。也就是说,民主、宪政在本质上非但不否认阶级的存在,而且也不否认阶级斗争。正因为有着阶级和阶级斗争,民主和宪政才有着格外重要的意义。
第二,只有当阶级斗争成为一种自觉的斗争时,才可能成为一种“方法”。但是,除了特殊的革命时期,阶级斗争从来没有成为过解决社会问题的唯一方法。文革时毛泽东以阶级斗争为纲,是他在非革命的历史条件下人为制造出了“革命”状态,因此,文革既不是真正的革命,文革中的阶级斗争也不是真正的阶级斗争,而是打着革命和阶级斗争幌子的统治集团内部斗争的社会化,是意识形态冲突的政治冲突化。即使如此,阶级斗争也仅仅只是“纲”,即主要方法,社会的运转也还需要其它的方法,抓了“革命”,也还要促生产;闹了“革命”,也还要复课;还是要进联合国,要跟日本、美国关系正常化,等等。同样,民主宪政运动也不是解决中国问题的唯一方法。
第三,议政的书生并不等于自由主义者,自由主义者并不等于中国全部议政的书生。提出鲁迅左派之论的槟榔是书生,但并不是自由主义者。在今天的中国,议政的书生有着多多主张,比如,除了各种流派的马克思主义者和自由主义者,还有新左派、新儒家、权威主义、民族主义、国家主义等等。否认持非自由主义主张的人也是书生,未免过于狭隘,实在是自以为是的一只井蛙。
第四,民主和宪政运动并不是自由主义者的创造和专利,除了极少数极端分子,各种的主义在民主和宪政这个中国的大方向上,都有着共同的主张。我想,持“民主社会主义”主张的槟榔,也是主张民主、宪政的。老金用“阶级斗争”的帽子盖来盖去,排斥非自由主义者为书生,把民主和宪政垄断为自由主义一家的追求,其动机是很可怀疑的,唯一的解释就是试图要自由主义一家垄断中国的将来,是在民主和宪政的幌子下实行自由主义独裁。而独裁,不管其如何高喊和平口号,都一定是要依赖于暴力的。正因为这样,所以便连中间道路的“民主社会主义”也要彻底否定、排斥,在今天就用精神暴力看视中间力量。如果自由主义是这样的自由主义,那么,我相信,将来民主的中国不会需要自由主义。
l 关于第七条
老金的评论:无论从学理还是经验的层面来看问题,自由主义以及与自由主义密切相关的民主与宪政运动都是成本最小的可以诉诸于社会改造的政治方案,因为它规避的是无可预测的战争(内战)与大规模的流血牺牲。假如肯于将人的生命的价值也作为社会改造成本考虑进来的话,就应当看到:新左派以及槟榔式的“民主社会主义”是极容易陷入以暴易暴的轮回的。
评论的评论:第一,既然“战争(内战)与大规模的流血牺牲”即革命是“无可预测”的,那么,万一当历史需要革命,就不是某个人或某些人所能够“规避”的。如果中国确实需要一场革命,就象美国人民虽然通过独立战争从英国殖民统治中解放了出来,但仍然不得不在林肯的领导下进行南北战争一样,那么,中国的仁人志士就只能选择、支持、参与革命。当革命发生时,老金所谓的“自由主义者”仍然要予以“规避”,或者将成为被人民鄙视的逃避者,或者将成为人民革命的反革命者。革命不仅仅是会不会发生的问题,而且也是需不需要发生的问题。
第二,革命有多种表现方式,有自上而下的革命如邓小平所说中国的“改革是场革命”,有自下而上的革命如毛泽东领导的人民解放战争;有和平的革命如甘地领导的印度独立运动,有大规模流血的暴力革命如美国独立战争、南北战争等等。如果中国的将来确实需要一场革命,那么,每一个头脑冷静的中国人都会希望是和平的革命。但是,对暴力革命的“规避”不仅仅是自由主义一家的事情,而且是各种主张者共同的事情。任何一家试图垄断“规避”责任,不仅达不到“规避”的目的,反而将刺激暴力革命的发生。在“规避”暴力革命的过程中,不仅不能排挤中间道路的民主社会主义,而且也不能否定新左派的作用。只有当各种主张的人们和平共处、平等争议,互不垄断政治、经济、文化和话语权利,才能“规避”暴力革命,才能建设中国和平的未来。如果自由主义在行动上坚持只有自己是绝对正确,独家垄断政治、经济、文化和话语权利,中国不仅将发生暴力革命,而且会加快暴力革命发生的步伐。
第三,由于在至今的改革过程中,“自由主义”所提出的一系列前后不相一致的经济主张得到实施,既对中国的进步作出了极大贡献,但也导致了中国已经成为世界贫富分化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在数亿农民陷入相对和绝对双重贫困境地、数千万工人休克性失业、数百万毕业学生(人们还仅仅注意到大学生,而忽视了人数更多的专科、中等学校学生)没有工作、穷人难以升学、穷人得不到最基本的医疗等等问题上,“自由主义”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一方面,自由主义推动了中国进步;另一方面,“自由主义”也为中国爆发暴力革命打下了可能的历史性基础。从暴力革命可能发生的角度说,中国的“自由主义”也是历史的罪人。在这一点上,一些口口声声厌恶暴力和鲜血的“自由主义者”是虚伪的,是不愿意承担历史责任的。从这一点说,试图仅仅依靠自由主义“规避”暴力革命,中国将再一次犯下历史性错误,不仅无法“规避”暴力革命,而且,暴力革命将加快爆发的进程。
l 关于第八条
老金的评论:种种社会不公正是一种当下不得不正视的现实秩序的伴生物。自由主义以及与自由主义密切相关的民主与宪政运动一般主张温和的改良,并坚持在温和的改良运动中,为了达成“阶级”与“阶级”(其实是整个民族)之间的和解,不惜作出痛苦的让步——只要能够规避战争与流血。
评论的评论:在革命的问题上,中国的“自由主义者”在总体上是极其虚伪的,是非常不负责任的。其虚伪性典型体现在其几乎全盘否定了人类历史上的革命运动这一点上,不仅否定了农民革命、无产阶级革命,而且,也否定了自由主义的祖国——欧美的资产阶级革命。由于很多“自由主义者”不仅具有崇美情结,而且在学术评价、经济支持、拿洋证书等问题上与美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并不明确否定美国革命,但却毫不客气地否定法国大革命。对中国,在他们的话语里,不仅找不到一次清朝以前的合理的革命,而且,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共产党领导的建立新中国的革命的合理性也都被予以了质疑和否定。近年里,在他们的话语中,似乎只有甘地领导的印度民族独立革命才算是唯一合格的革命。他们任意解释历史,忘记了任何时代、任何国家、任何革命者都是不愿意走暴力革命道路的,所有的暴力革命都是被逼出来的。他们不知道也不愿意知道,如果依靠几个人象甘地一样绝食就可以完成革命(甘地的和平革命其实并不是简单的绝食),那么,人类史就不会有革命发生了。他们更不知道也不愿意知道,甘地之所以能够达到以非战争的方式达到民族独立的革命目的,是印度的广大人民团结了起来,向英国殖民者充分展示了可能的武装革命力量,不给殖民地人民和平,就是解放战争,而二战后的英国已经不愿意也没有能力应付一场大规模的民族独立战争,也正因为同样的原因,在二战后的三、四十年里,几乎所有的欧洲老牌殖民帝国都在殖民地“主动”或不主动地大片失去了统治。他们不原意承认孙中山先生是在向清廷上书无功并看到了康梁变法的悲惨结局后,才走上了武装革命的道路。他们不愿意承认,中国共产党是在陈独秀的合作道路遭到毁灭性打击后,才在南昌开出了武装革命的第一枪。他们不愿意承认自己的中国前辈——胡适先生在解决中国民族、民主实际问题上不能有所作为的事实,片面宣扬和证明胡适先生的历史预见智慧、崇高和伟大。
当代中国“自由主义”在革命问题上的不负责任,体现在老金所谓“不惜作出痛苦的让步——只要能够规避战争与流血”上。前条评论中我已经说了,如果中国将来爆发暴力革命,那么,“自由主义”应该承担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但是,从现在“自由主义”对待“战争与流血”的态度上看,“自由主义者”是不愿意承担任何责任的。第一,就象前面所讨论的,老金之类的“自由主义者”把阶级斗争的帽子不仅往左派而且也往向槟榔这样还不成任何政治气候的中间分子头上套,其实是已经预见性地设定了战争与流血的责任者,“规避”了自己的责任;第二,用反对一切形式的“战争与流血”和“不惜作出痛苦的让步”高调,把自己打扮成彻底的和平主义者(奇怪的是有些极端的“自由主义者”竟然会支持美国的任何战争行动,甚至盼望美国来解放中国),从而掩盖了自己已经并将继续造就暴力革命基础和动因的事实。这种不负责任可说是近乎卑鄙的,跟胡适前辈的磊落实在是相距遥远。
l 关于第九条
老金的评论:只要规避了战争与流血,社会改造的模式就将从专制政治管理逐步过渡到经济管理,或者说,经济管理的比重将远远大于专制政治管理。一个以坚持专制主义意识形态管理为主流模式的政治国度让渡给一个坚持开放的以市场经济为主流模式的经济国度,其实质,就是法治(不是法制)。而法治,它所能够带给共同体的福祉是怎么估计都不会过分的。
评论的评论:不仅战争和流血是每个明智的中国人所要努力规避的,而且,因为不满于腐败得不到惩处而杀十几口人、因为无法保护自己的住房而纵火、因为付不出学费而自杀、因为超生而杀婴等等也是要规避的;而且,因为举报腐败而被劳动教养、因为报道民众抗议行为而受处分、因为为了赚到学费而卖淫、因为有钱就可以借腹生子等等也是要避免的;而且……但是,“只要……就将……”则近乎胡说,这种胡说透露了胡说者十分不良的动机。
首先,无论是和平还是战争,都是历史性的现象,是在一定历史基础上的历史选择。现代法制国家或说宪政国家的形成,与规避战争与流血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多数的事实是,宪政国家的建立经常是革命的产物。第一个宪政国家英国,正是在暴力革命后才实现宪政的。在中国,试图通过和平达到宪政曾经有过历史的经验,孙中山先生以向袁世凯出让政治控制权的方式避免进一步的战争和流血,虽然有着宪法和议会,但袁世凯不仅不实行宪政,而且连当总统都觉得不满意,要当皇帝,于是,仍然不得不继续战争和流血。但是,也并不等于通过战争和流血就一定可以实现宪政。北伐战争是为了打击军阀,达到国家政治的统一,而不是为宪政的战争,因此蒋介石在形式上统一中国后对宪政并没有兴趣。抗日战争是民族卫国战争,因此,蒋介石战后对宪政仍然没有兴趣。共产党的解放战争是为了中国站起来,是解放劳苦大众的阶级战争,解放后要首先捍卫新中国的生存,要逐步清理剥削阶级,要带领全国人民跨入社会主义,甚至直奔理想的共产主义,因此,也没有实现现代宪政制度。可见,无论战争还是和平,都不是实现宪政的必然途径。以为只要和平就可以达到宪政,至少在逻辑上就是没有根据的,是自欺欺人的。
其次,老金一类的“自由主义者”其实并不是要实现宪政,他们所要实现的是“从专制政治管理逐步过渡到经济管理,或者说,经济管理的比重将远远大于专制政治管理。一个以坚持专制主义意识形态管理为主流模式的政治国度让渡给一个坚持开放的以市场经济为主流模式的经济国度,其实质,就是法治(不是法制)”。简而言之,是一个以经济为主导、以法治为管理方式、保留专制政治的国家制度。新的专制与以前的专制的区别,仅仅在于是否以经济为主导,是否以法治为手段。也就是说,所谓的“自由主义者”所需要的中国“民主”,仍然是专制,是用法律维护的专制政治下的经济民主。在这里,老金赤裸裸地表达了其他“自由主义者”只敢迂回表达的新型专制制度诉求,他们平时所说的宪政不过就是勉强的当代版招牌而已,本质上跟袁世凯和蒋介石的“宪政”论调并没有什么差别。
再次,这种新型专制制度彻底掏空了民族精神和国家精神,是把中国弄成一个没有灵魂的国度。一个巨大国家,比如象中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国土广大、历史悠久、具有世界性战略潜力和地位的国家,应该是一个在政治、经济、教育卫生、科学技术、文化艺术、军事力量等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国家,但是在老金一类“自由主义”的构想中,未来的中国仅仅是一个彻底的“经济国度”,是一个以经济管理为主要的和基本的特征的国家社会。因此,中国就应该把母语降为第二语言,全面推行英语,而且最好是美式英语,从幼儿园开始全面推广,不会英语不能大学毕业,更没有资格做教授;因此,中国就不要搞基础科学研究,只要研究应用技术,为美国的基础科学应用化配套,北大应该成为美国哈佛的预科培训学院;因此,中国以往的全部文化都是落后的,是要抛弃的,《伯罗奔尼撒战争史》是伟大的历史学著作,而《史记》则充满了道听途说的“硬伤”(见老金《虚妄的始祖》),“东西方世界在两千多年前,在人类开始步入文明阶段时,就已经拉开了进步的距离”(见老金《商鞅,历史罪人抑改革先驱》);因此,中国不应该有自己强大的军队,应该跟美国结盟,援朝和援越战争都是历史的错误,不能再跟美国人打仗,美国是个善良国家,绝不会对中国有非分之想,不仅美国,而且日本也很善良,一切都是低素质的中国人犯了妄想症的结果;因此,中国也不应该捍卫台湾、新疆、西藏等等,一切可以让当地人民通过普选决定;因此……因此,就只要用法治进行社会管理,而“法治(不是法制)”,法律制度的合理性是不重要的,宪政只是形式,只要在专制统治下用法律治理出稳定的和平、经济的增长就可以了。“经济管理的比重将远远大于专制政治管理”,即专制政治管理的比重远远小于经济管理比重,这就是法治了,就是美好的中国了。
再再次,为什么只要专制政治管理下的经济管理法治呢?其实非常简单,因为中国现代“自由主义”在中国主要是通过其经济学理论占取话语权的,并且,在这个过程中,不仅造就了一大批已经获取高额财富的人群,而且,一大批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也已经成为高收入分子。这本无所谓好坏,凡是应该得到财富的就应该得到,但是,这一既得利益却导致了一些“自由主义者”的忧虑,中国严重的贫富分化现实和趋势似乎在预示着会发生可怕的变动,因此,中国的“自由主义者”已经失去了真正的自由主义者的精神革命性,成为了伪自由主义者。他们一方面希望中国实现“民主和宪政”,一方面又希望保留可以维护和促进其既得利益的专制体制,加速经济的自由化进程,强化专制法治,用强力“规避”具有破坏性的“战争与流血”。也就是说,他们其实并不是真正要求和平,而是要求维护保证自己既得利益的和平,要求维护既定社会秩序。这就是这些“彻底”的和平主义者反对一切暴力革命,反对一切具有阶级斗争性质的政治、思想倾向,反对中国援朝、援越战争,反对中国对分裂势力进行武力威慑,却又支持美国任意侵略主权国家的真正原因。
l 关于第十条
老金的评论:只要进入社会改造这个政治层面,“书生论政”就应该也必须放弃情绪化运作。这也是自由主义以及与自由主义密切相关的民主与宪政运动的题中应有之义。而新左派以及槟榔式的“民主社会主义”只要“毫不含糊地站在穷人和被压迫者一边”,情绪化就是难于避免的。从社会心理推演,这类情绪其实迟早是要诉诸于“阶级仇恨”的——而这个东西不可靠,且相当恐怖。这是已经为历史事实反复证明了的。
评论的评论:关于社会运动——改良或革命——的非情绪化问题,是中国思想知识界这些年来占统治地位的观念。这是一个具有双重性的变化:一方面意味着中国思想知识界已经比较普遍地汲取了以往狂热时代的教训,越来越认识到了理性的重要性,因而,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精神进步;但是另一方面,非情绪化并不等于不要任何情绪,一些论者认为应该完全按照理性进行控制,应该彻底排斥情绪,走到了另一极端的实践歧途上面,因而,这也是中国思想知识界在社会运动诉求上仍然不成熟的体现。
事实是,人类从来没有过无情绪的社会自觉运动。任何理性只要一当诉诸实践,只要通过人的肉体行为化,便不可避免地会呈现出一定状态的情绪。即使所谓“冷静”的态度,其实也是情绪的一种表现态。当然,一些知识分子所说的情绪是指“热情”的一面。但是,请问,无论中外的历史上,社会的变革运动或老金所谓的“社会改造这个政治层面”,曾经有过没有“热情”而能够运作并实现的吗?欧洲、美国、日本、韩国、印度、中国?因此,真正严肃、成熟、实际的社会运动态度,不是机器人般的无情绪,而应该是理性下的情绪或情绪中的理性,没有理性的情绪所导致的是混乱的甚至极端的行动,而没有情绪的理性是没有任何行动。如果老金之类的“自由主义者”认为李慎之先生是个自由主义者的话,那么,请去他的遗作里看看他的情绪,去领略领略他的斗争热情。可以说,没有一个自由主义者是无情绪的,包括以近乎偏执心态看待中国古代史和文化的老金本人。
那么,明明有着情绪,为什么还强调“‘书生论政’就应该也必须放弃情绪化运作”呢?很简单,这是因为害怕出现群众的情绪,害怕人民有情绪,从而导致对专制法治下的既得利益形成冲击运动。只要书生不情绪化,即使非书生有情绪,也只能形成零乱的情绪化抗争,因此,割断书生的情绪跟非书生群体的情绪衔接是维护现有既得利益体系的最低要求。“新左派以及槟榔式的‘民主社会主义’只要‘毫不含糊地站在穷人和被压迫者一边’,情绪化就是难于避免的。从社会心理推演,这类情绪其实迟早是要诉诸于‘阶级仇恨’的——而这个东西不可靠,且相当恐怖。”“恐怖”——这个流行帽子,就是秘密所在。当然,这个帽子是戴错的,“槟榔式的‘民主社会主义’”仅仅只是保守的中间道路,绝不会有什么恐怖。多数的新左派和右派也不会有什么恐怖。只有极左的左派和极右的右派,因其极端才可能造就恐怖。而所谓可能,是因为无论极左派还是极右派,都不可能真正“毫不含糊地站在穷人和被压迫者一边”。如果试图利用“穷人和被压迫者”,早已经被反复利用得聪明了的中国“穷人和被压迫者”,是不会上他们当的,再搞一次文革搞不起来,请美国来解放中国一定会受到“穷人和被压迫者”最坚决的抵抗。可能的机会在于利用官僚集团,利用极左和极右分子都不愿意改变的专制制度,比如,一些“自由主义者”获得了成功实现的教育卫生产业化,已经造成了高昂学费门槛前贫穷学子和他们的父母不断自杀、铤而走险的恐怖;已经造成了因为得不到基本医疗而死亡的人数,一定会积累出远超过三年困难时期饿死人数的恐怖。这才是已经为历史事实所证明并将继续证明的恐怖。
l 关于第十一条
老金的评论:一些有着奇怪的自尊心的书生们看到左右争论时,“不屑于”加入某一阵营,他们试图“自铸伟词”,发明某种“超越”于左右之“上”的什么“主义”,其实这是无效的、极容易陷入悖论与语境和心态的混乱的。槟榔先生的悖论与混乱就是一个事实。(六条附注略)
评论的评论:不是左就是右(其实是极左和极右),难道就没有也不允许有中间观点和道路了吗?在左和右的政治术语出现以前,什么是左,什么是右?老金所赞美的普卢米修斯是左是右?(见老金《虚妄的始祖》)所认可的同样赞赏普卢米修斯的高尔基是左是右?在左和右的术语出现以后,无论中外,在政治领域为什么有着无数的、一代代前赴后继的中间派、中间道路、第三条道路?难道老金没有听说过?也难怪,中国一直有对中间派进行残酷打击的传统,要逼所有人或者极左,或者极右,因而老金就没有中间派了。邓演达所创立的第三条道路在蒋介石时代要付出血的代价,解放后又在反右运动中被残酷打压,但要告诉老金的是,这不是中国的英明,而是中国的悲哀。由于没有第三条道路的均衡,中国就在两个极端间冲突,并已经为之付出了沉重的历史代价。老金之类的“自由主义者”如果不想继续在中国造就灾难和罪恶,就请改变自己的极端思想,请允许中间人士生存;要知道,任何一个极端都不可能持久,只有当中间分子能够生存的时候,一个极端的分子被另一个极端的分子取代之后,也才能够生存。这是民主政治最起码的底线。
至于老金解释“自由主义的‘批判的武器’只是言论(以及姿态),它无力于任何诉诸于‘限制’的‘武器的批判”(老金第十一条评论的附注一),证明了老金仅仅是个自以为是的伪自由主义者。对某个仅仅是表达思想的自由主义者来说,可能“只是言论(以及姿态)”,但自由主义是源远流长的卓越思想,是人类文化宝库中非常重要的精神,它在总体上不仅仅是“言论(以及姿态)”,而且也是涉及哲学、政治、法律、经济、文学、艺术的广泛实践,对西方资本主义的进步和繁荣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比如自由主义的经济学,不仅仅是理论,而且更是制度、实践。在中国的改革开放过程中,自由主义的经济学实践已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而且还会继续发挥作用。
l 关于第十二条
老金的评论:(系总结性言论。略大段分析。核心是最后一段:)槟榔先生以及他的同志们其实是遮遮掩掩的马克思主义者与坚定的民族主义者,而不是什么“民主社会主义者”或什么“自由左派”(“自由左派”,其实也不过是一种建构式的杂糅,其性质与“民主社会主义”并无更多不同)。“民主社会主义者”与“自由左派”事实上是不存在的。或者说,“民主社会主义”与“自由左派”不过是一张麒麟皮,而麒麟皮下的马脚则是“马克思主义者”和“民族主义者”;因为麒麟皮的缘故,“马克思主义者”有了遮遮掩掩的嫌疑,因为毕竟是情绪化的,即使在麒麟皮下,“民族主义者”也有了毫不含糊的坚定性。
评论的评论:第一,在今天这个政治环境仍然不宽松的社会里,用“槟榔先生以及他的同志们”这个术语进行批评,只能认为是非常不道德的。槟榔的“鲁迅左派”和“民主社会主义”仅仅只是一种观点,在理论上毫不系统,更不构成什么组织形式。从好的说,从前面喜欢扣帽子的情况看,这是老金的文革遗风在作怪;从不好的角度说,实在可以怀疑老金是以他的所谓“言论(以及姿态)”实践着某种险恶的阴谋,欲诱惑出对中间分子的消灭行动,或是提醒有关方面对其予以监控。如果老金并不“老”,对中国政治的严酷性没有见识,那就只能遗憾地原谅他了。
第二,老金不承认有中间派存在。这一问题我在前面已经有了评论,不再重复。
第三,民主社会主义本来就是马克思主义的一种流变。老金以为自己从小在课堂上所听到的才是马克思主义,因而就不知道民主社会主义跟马克思主义之间有着渊源关系,因而就以为从民主社会主义里面看到了马克思主义的影子是发现了新大陆,是揭了人家的皮。
第四,老金指出槟榔是个坚定的民族主义者这一点,同样也谈不上是揭了槟榔的皮,因为,槟榔所有的文字里都饱涵着民族情节结,对自己热爱自己的民族并没有任何的掩盖和羞涩。这恰恰是槟榔的理性和情感当中很宝贵的部分之一。
第五,仅仅指出槟榔的马克思主义和民族主义基础,并不是对槟榔的完整分析。但是,指出这两点而以揭麒麟皮自称,除了老金所认为的“槟榔先生设计或想象中‘民主社会主义’,作为一种社会形态或意识形态,事实上是不存在的”和否认任何形式的中间道路以外,也反映出老金对马克思主义和民族主义有着一定程度的反感,并且,可能以为人们也会有跟他一样的“进步”观念。从老金并不知道民主社会主义也来源于西方看,老金对马克思主义的了解还非常浅薄,他尽可以坚持自己的“自由主义”主张而排斥马克思主义,这对他来说无可厚非。至于民族主义,老金可能跟一些只有全球化、没有中国化的“自由主义者”一样,是极其贬斥民族主义的,是把民族主义视为了一种狭隘的意识形态。这一点,可以从老金一些讨论历史的文章里感觉出来,在他的文章里,有一种浓烈的、偏狭的民族虚无主义倾向,对历史的分析喜欢极端化,可笑地认为“东西方世界在两千多年前,在人类开始步入文明阶段时,就已经拉开了进步的距离”。但老金也尽可以坚持自己的民族观。只是要告诉他的是,一,不要用一己的、缺少真正理性基础的对西方世界的盲目崇拜干涉他人对自己祖国和民族的热爱,尽可以把麦当劳鸡腿当作天下最美的食品,但不要往别人的大碗面里吐口水;二,当自己的民族处在“诡异”的时刻,尽可以去当亡国奴,但不要做出卖同胞的汉奸。无论什么主义,这是做人最起码的准则。
l 总结:
以上十二条评论,主旨不是评论老金对槟榔的评论是否正确,也不是主要对老金个人进行评论,而仅仅是把老金评论槟榔的十二条作为一个样本,对老金之类自由主义者的基本政治倾向作一个简要评论,以此一斑窥全豹。
首先,老金之类的“自由主义者”在思想上具有狭隘倾向,在思想方法上仍然有着浓重的文革习气,极端、偏狭,不仅全盘否定新左派,而且也不能容忍中间道路的发生和存在;
其次,老金之类的“自由主义者”对社会的变革持有极其虚伪的立场,以和平的名义否定一定革命,既希望进行社会改造,又不希望知识分子跟民众结合,既要把知识分子推向左的或右的极端,又自以为是地要限制在“言论(以及姿态)”上;
再次,老金之类的“自由主义者”在社会改造和变革方面是极其不负责任的,既不能认识到“自由主义”已经把中国社会推向了暴力革命的危险当中,又不能够也不愿意承担历史责任,把可能的“战争和流血”的罪责全盘推给新左派和中间派;
再再次,所谓的民主、宪政仅仅是老金之类“自由主义者”维护既得利益的幌子,他们不愿意社会有根本的改变和进步,不愿意中国形成民主政治,而是希望维护专制政治,并用所谓的法治强力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并试图把自己的祖国和民族改造成依附于西方的没有自己精神和灵魂的经济体,把中国改造成世界经济分工体系中的完全依附类“经济国度”;
再再次,老金之类的“自由主义者”既不能容忍非自由主义意识形态,也不能了解自由主义有着改造社会的实践精神,无论从思想的民主还是实践的民主追求看,都并不是真正的自由主义,而只是中国式的伪自由主义。
本文作于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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