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宴”不取消,吃喝财政改不了
顾则徐
根据《羊城晚报》12月5日 的报道透露,“国宴”标准已经从“四菜一汤”改变为了“三菜一汤”,以体现厉行节约。我对网络读者的反应进行了浏览,多数人认为这只是形式,不如按人头开支进行规定,少数人则表示支持。我则以为,“国宴”观念本就应该抛弃,只要继续保持这一观念,吃喝财政的现状就不可能得到根本改变,所谓厉行节约至多不过就是嘴上抹油时少抹一点而已。
在政府开展公务活动的过程中,吃喝是必要的附属活动,不吃不喝是没有办法做工作的。但是,所有的吃喝都是为了工作,是工作需要吃喝,而不是吃喝需要工作,因此,公务活动中吃喝的基本性质就是工作餐,不是人们日常生活当中的吃喝。工作餐来不得讲究,是到了吃饭时间还得工作,不得不暂时捧一下饭碗,放下了饭碗则继续工作。人们日常生活的吃喝则不同,可以按自己需要、欲望和钱袋子自由决定,或者不予讲究,或者饱吃饱喝它一顿,跟财政预决算没有任何直接的关系。
当工作餐有了“国宴”观念,工作餐就不再是工作餐了,而成了等级制的“宴会”。首先的特点是“宴会”,而“宴会”的特点是豪华、讲究。但如果仅仅是这样问题还不大,因为所谓豪华、讲究也是可以很清廉的,比如一只刻花杯子里是白开水,精致的瓷器里盛的是一块红烧肉、几根青菜。“国宴”观念的根本不仅在于“宴会”,而更在于等级制度,它是把人们最平常的吃喝分成了三六九等。既然有了“国宴”,自然也就有了省宴、市宴、县宴、乡宴、村宴,也就有了部宴、厅宴、处宴、科宴,“宴会”也就遍中国了。
在吃喝等级制度下,村宴、科宴处于比较低的等级,但既然“宴会”了,总也要有个基本的模样,要象个“宴会”的样子,于是,基本的吃喝规格也就奠基了。有了这奠基,等级之间就必须拉开档次,以显示吃喝者身价的不同,吃喝的规格也就越来越超凡脱俗了。经常的情况是,即使在同一个宴会场合,当坐在桌子上的人等级不同时,规格也会不同。今年我去内地某市参加一个会议,中间吃一顿“工作餐”,有幸坐在领导的主桌上,领导声言“不喝酒了”以示还要继续开会工作。主桌与别的五、六个桌子基本都一样,显示等级不同的是多了两道菜,一道是大龙虾,一道是“飞狐”。在内地吃大龙虾本就够奢靡了,但领导特别指明一个大盘子里的东西叫“飞狐”时,把我吓了一跳,所谓“飞狐”也就是飞狐猴,很珍稀的动物,真正是太“超凡脱俗”了。我这乡下人结巴了半天,吐出三个字:“太贵了。”领导则是哈哈一笑,风度那真叫优雅!
关于公务工作餐的标准几十年来制定了一次又一次,每次制定时都强调要按标准用餐,可见很不容易限制在标准以内。假设公务人员都是按照标准很廉政地用餐,那就不妨来看看标准具体如何。一个月前媒体披露了南昌市的最新标准:省部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工作餐费用标准原则上每人每天不超过160元(早餐20元、中晚餐各70元);厅局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工作餐费用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120元(早餐20元、中晚餐各50元);处级及处以下人员工作餐费用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早餐10元、中晚餐各45元)。这个标准很能说明“国宴”观念导致的问题,一是违背了基本的日常生活经验,一是等级差。
工作餐本是为了维持生命和基本营养以继续工作,应该是一种很简单、简洁的吃喝方式,因此,它的消费水平不应该高于人们的日常生活消费水平。处长及处以下人员也就是普通公务员,作为工作餐可以一人一天吃喝100元,那么试问:他们在自己家里是不是吃喝这么多?假设一个公务员的家庭人口为四口人,一人一天100元,他们家庭吃喝开支一个月有12000元吗?即使假设他们家庭都是到店里吃喝,扣除50%餐饮毛利,他们平均一个月实际吃喝进去的成本即实实在在的青菜、猪肉、鱼虾、饮料,有6000元吗?就日常生活来说,青菜面前人人平等,农民吃青菜,部长吃的也是青菜,怎么做了部长吃的青菜就不是从泥土里长的、特别金贵了?如果不是每天喝上半瓶茅台,部长的胃一个月可以装下将近5000元的青菜、猪肉、鱼虾、饮料吗?呵呵!可见,都是“国宴”惹的祸。只要还存在着“国宴”,这些所谓的“工作餐”是一定消除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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