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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13日星期三

充分认识年终清欠工资的重要性

充分认识年终清欠工资的重要性
顾则徐

春节将临,16日,国务院在天津召开了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座谈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出席了会议,要求实现2005年春节前基本还清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目标。曾培炎说,去年春节前,为清理2003年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在全国打了一场攻坚战。又经过一年的努力,基本上偿清了2003年之前发生的欠款。据建设系统统计,到目前为止,全国已偿还历年拖欠农民工工资331亿元,占各地上报拖欠总额的98.4%。其中,偿还2003年拖欠款99.7%。根据以上情况看,今年春节前完成曾培炎所说基本还清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目标应该没有大的问题。
建设领域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国务院采用行政手段用三年时间予以基本解决是可行的。中国的固定资产投资属于政府主导型,政府投资和政府组织的投资及其项目在建设领域占着绝对比例,建设领域大面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状况,与作为工程甲方的政府拖欠工程款有着密切关系,因此,国务院只要着手解决政府拖欠工程款问题,就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不仅如此,对项目的管理政府拥有各种行政手段,国务院也可以通过这些行政手段保证工程公司解决拖欠工资问题。
但是,拖欠农民工工资并不仅仅是建设领域的问题,而是个普遍的社会问题,涉及各个生产、经济领域,政府并没有足够的行政手段全面、彻底地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这一社会问题。当然,农民工有法律手段,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手段讨要工资,但是,实际当中农民工并不能够普遍使用法律手段,并不是他们如一些空谈家所指责的缺乏法律意识,而是他们多数没有采用法律手段的能力。他们本就赤贫,既请不起律师,又不能半年一年地租着房子、吃着干饭跑劳动局、法院。他们作为弱者的一大悲伤,就是明知有法律而不能运用法律。
当我们在说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时候,其实已经忽略了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即:这已经不是一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而是拖欠整个现代中国工人阶级劳动报酬的问题。当我们在说“农民工”这个词的时候,其实在思想深处闪现着一种拒绝承认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的社会现实的意识。所谓农民工,他们的农民身份只是户口的、制度的,他们的经济身份和社会身份早就已经是工人阶级分子。正是这样一批上亿人口的新生工人阶级分子,已经彻底改变了中国工人阶级的面貌,使中国传统意义的工人阶级演变为了现代的新型的工人阶级,这已经是不可漠视、否认的社会现实。
如果认识到了大面积拖欠工资就是拖欠整个中国工人阶级的劳动报酬,那么,就可以进一步承认,拖欠工资问题并不仅仅局限在所谓农民工身上,传统意义的城镇户口的工人阶级同样也存在着严重的拖欠工资问题。企业并不会因为谁是城镇户口而不拖欠工资,既然拖欠工资,就是拖欠全体工人的工资,城镇户口的打工者与农村户口的打工者遭受的是同样的命运。因此,拖欠工资是涉及全体工人阶级基本利益的问题,是一个严重的社会性政治问题。
作为一个严重的社会性政治问题,防止其激化不仅仅是中央、国务院和各级政府、法律机构的任务,更是全社会的任务,是企业家们自己首先要承担的责任。应该充分认识到由此引起的社会矛盾尖锐化的现实可能。我经常问人是否了解农民的真实收入,遗憾的是几乎很少人能够说出,包括那些迷恋于统计数据的专家。假设耕种的是一季稻、一季麦的良田并丰收,农民一亩田的净收入也就200元左右,即使土地较多地区人均耕种一亩半田,种田的人均年收入也就300元左右,家庭五口人七亩半田则家庭年收入1500元左右。一般一户农民能够承担的劳力和成本只能养一头猪,基本无利可图。养几只鸡、鸭只能非常勉强地贴补点生活。这种情况下,农民仅仅只能苟延残喘,孩子300元学费必须饿肚子省下来,老人多数日子只能吃剩饭菜,家里是连一块砖也添置不起的。这就是真正的农民。因此,农村打工者和他们的家属习惯称他们的工资是“血汗钱”、“活命钱”。很多城市贫民的情况比农村打工者也好不到哪去。他们的“血汗钱”、“活命钱”根本拖欠不起,拖欠就意味着把他们赶上了绝路。企业家们务必要了解他们的实际生活状况,充分认识到拖欠工资引发的严重社会后果,无论如何,即使从良心言,也要设法让自己的工人回去过一个平安的年。

2005/1/7
* 原载《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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