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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15日星期五

媒体没有保护“大熊猫”的责任

媒体没有保护“大熊猫”的责任

顾则徐


在国务院举行的新年招待会上,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先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希望媒体能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我,这也是在保护媒体的朋友,也是在保护媒体自己。”我不是媒体人士,但听了王旭明先生的这一“大熊猫”说法,不禁打了个寒颤。

教育部作为一个国家的行政机构和权力机构,负责任的媒体应该象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教育部,但对一个新闻发言人,媒体则没有责任把他当作大熊猫保护。新闻发言人不是大熊猫,而是教育部的一名工作人员。作为一个人,媒体自然应该象对待一切人一样予以尊重,但他承担的社会角色是特殊的工作身份,这一身份既需要媒体的爱护,更需要被媒体诘问、批评,他自己做不得大熊猫,媒体更不能够把他看作大熊猫。

新闻发言人是一个机构进行信息公开的方式之一,所主要负责的是所代表机构的利益。媒体通过新闻发言人获取一定的信息,所主要负责的是公众,因此,新闻发言人不是碰不得的大熊猫,而是需要媒体穷追猛打似地去碰的对象。新闻发言人一当象大熊猫一样养尊处优,媒体碰不得,则通过媒体了解机构工作的公众就可能处于只能被动接受信息的群盲地位,新闻发言人所代表的机构就很容易失去公众舆论的制约,从而碌碌无为甚至滑入腐败的泥坑。我从一个公民的角度看,以为:当新闻发言人成为被保护的大熊猫,民众也就多了许多悲伤!

王旭明先生的“大熊猫”说法令我寒颤的,不仅仅是“大熊猫”这个比喻的不当,更是因为他的“大熊猫”并不是一种“示弱”,而是绵里藏针。他指出了媒体必须把他当“大熊猫”保护,因为,保护他,也就是媒体保护自己,也就是说,媒体要保护自己,就必须把他当“大熊猫”保护。这等于是说,媒体不把他当“大熊猫”保护,媒体就会受到惩罚的。为什么会这样?这就要媒体自己去深刻领会了。在他似乎很“示弱”的话语里,藏着冷嗖嗖的强权威胁。这是只武装了尖锐牙齿的“大熊猫”啊!

王旭明先生这种“大熊猫”说法,已经不是作为一个真正的新闻发言人所应该说的,这违背了新闻发言人的基本职业规定。新闻发言人可以有一定的行政级别,可以是官员,但他作为新闻发言人出现的时候,就仅仅是情况的通报者和解释者,是代表所在机构向媒体从而是公众交代和汇报情况的执行者,是国家规定的政务信息公开过程中的服务者,他的职责是接受媒体从而是公众的询问乃至质问。在接受询问或质问时,他可以选择回答或不回答。但他没有任何权力依靠机构力量,对进行询问或质问的媒体秋后算帐,媒体也不存在为了避免秋后算帐而放弃进行询问和质问的职责。

从媒体的角度说,对新闻发言人进行询问乃至质问,并及时、完整、真实地将所得到的情况予以报道,是自己天然的职业使命和操守。媒体所要忠实的是自己的职业道德和相关法律,不能够也不必要考虑所谓的对自己的保护。媒体的公信度是新闻机构得以存在并发挥作用的基础之一,实事求是进行报道是媒体的基本准则,也是媒体保护自己的最有力武器。媒体对自己的保护——如果真地需要保护的话——,不依赖于对一个新闻发言人的所谓保护,更没有把新闻发言人当所谓“大熊猫”保护的责任。



2006-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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