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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19日星期二

面对黑砖窑,知识界不会失语

面对黑砖窑,知识界不会失语

顾则徐


78,著名时评家和资深编辑笑蜀先生有篇文章,叫《窑奴事件,知识界再次失语》。他在文章中认为:“我很清楚单靠公共舆论是不能解决问题的。需要后继的力量,需要专业的力量跟上来。那就是整个知识界的力量。但是,现在我不得不说,我失望了。”我以为,笑蜀先生不必失望。面对黑砖窑事件,知识界不会失语,也无法失语。事实上,笑蜀先生自己也承认了:“应该承认,作为个人,人文学者在这次事件中没有失职,冲锋陷阵者不乏其人。”包括笑蜀先生自己以及其他很多时评家、媒体人士,同样也是知识人士,更是没有失语。因此,无论如何,谈不上全称的“知识界”失语。知识界没有必要妄自菲薄。

在黑砖窑事件这个符号下所蕴涵的意义,从思想的和理论的角度说,有着非常丰富的内容,至少涉及到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法学乃至历史学、哲学等,不仅眼前是必须要予以深刻思考的问题,而且更是要在今后相当长时期里进行反思的问题,严肃的社会人文学科无法逃避这一事件的发生和奴工事实的存在,想要失语也做不到。但是各个专业发出话语自然有自己的特征,有的可以当即做出反应,有的则必须要经过反复的沉思后才可以有恰当的言论,不必要强求专业知识分子取媒体舆论标准,不必要强求所有的专业知识分子都公共化。当即发言与不发言,是知识分子个体的选择,舆论界不应该按照自己的公共理解给专业知识分子一律化的压力,更不应该取一律化的道德标准。

笑蜀先生认为黑砖窑事件“根本不是一个经济问题,没办法用经济学来解说”,指出经济学者“从来不擅长公共表达,不擅长与公众沟通,甚至往往在很多时候不屑于。于是,尽管他们可能满腔怒火,但都只能关起门来一个人生闷气”。以生产为特征的黑砖窑事件怎么会不是一个经济问题呢?这当然是一个经济问题。只是大陆主流经济学界患有我在一篇经济专业论文里称为的“蒙昧的经济自由主义”病,有这病症,就一时难以从经济学角度对黑砖窑事件做出本质批评,必须要有一个深刻反思的时间,才可以形成认为成熟的发言。不是经济自由主义本身有大问题,而是当在不同的社会状态和制度环境里时,经济自由主义所导致的社会经济结果可以有天壤之别,没有普遍自由主义的自由贸易可以造就出古希腊和美洲殖民时代发达的奴隶贸易,不懂得这点就犯了蒙昧的毛病。当在缺乏广泛的现代社会和法律制度保证的情况下,生产的低成本化自然就会刺激出黑砖窑事件,实际上,一个以人力资源低廉优势为主要追求的交易竞争体系,本质上就是一个趋于黑砖窑化的经济形态。

笑蜀先生特别指出:“这次最令我失望的,是法学界的集体失语。”笑蜀先生应该明白,当“集体失语”了——如果真的是集体失语的话——,其中必然有欲语而不能语的困境。针对一种普遍化的现象,失望是不够的,而更应该找出其中的困境。早在黑砖窑事件还处于进一步解救奴工时,我应约为一家杂志撰写了一篇从法律专业角度评价的文章,认为现行法律难以有完善解决黑砖窑事件的手段。黑砖窑事件爆发后,在舆论的紧迫压力下,当务之急不得不是以解救奴工为主要目的,按照现行法律只能采取个案化的行动,而不能对一个地区或行业宣布紧急状态,采取全面管制,以达到完整的救济和司法目标。当以个案为目标并以解救奴工为首要目的,而不是从以侦查为核心的切入,不仅解救奴工和对他们进行救济要大打折扣,而且也难以形成充分的取证战果。按照我当时的这一评价,法学界人士该如何发言?让他们那时说:“请诸位冷静下来,取证第一,解救第二。”?

现在法学界人士就更是难以言说了。我在那篇法律专业评价文章里指出,由于是以解救奴工为紧迫目标的个案化行动,必然就导致难以获取全面的抓捕罪犯战果,更难以完成充分的取证工作,因此,就自然影响到司法审判环节,对已经抓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一定要进行足以平民愤的判决,就将不得不冒司法风险。按照我这一已经证明为是成为现实了的预计,现在法学界人士就更是处于发言困境当中了。他们该怎么发言呢?是不是要他们说:“对黑窑主及其打手不管证据充不充分,都必须予以严厉惩处。”?

这是一种深刻的话语困境。在这困境中,可以现在发言的就现在发言,现在不发言不妨进一步反思后再以自己的方式发言。面对在二十一世纪发生的黑砖窑事件,不是严肃的知识分子所可以永远失语的,因为,这不仅是奴工们的苦难,而且也是一切严肃知识分子永远的灵魂苦难。



200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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