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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17日星期日

“聂树斌案”考验最高法院

“聂树斌案”考验最高法院

顾则徐


虽然河北“聂树斌案”的发生曾经在舆论中被淡化,但它已经成为中国法治进步的深刻创痛,媒体的眼睛始终没有放弃它。本期《南方周末》发表了一篇周末重稿《“聂树斌案”绝处逢生》,报道透露:“真凶”王书金于今年7月终审被判死刑后,已经进入了死刑复核程序,而聂树斌母亲张焕枝的申诉则终于被最高法院接受了。就如报道所说的:“最后的局面极有可能是‘王书金’和‘聂树斌’在最高人民法院相遇:一个为死刑复核,一个为死刑申诉。”这样,对最高法院来说,将是一个沉重的考验。

这样的考验本来完全可以不必要出现。“聂树斌案”与“王书金案”相应部分实际上是一个案件,即199485石家庄市西郊孔寨村强奸杀人案,当时案发后聂树斌被作为杀人犯执行了死刑,但两年前王书金因其它杀人案供出自己是1994孔寨村强奸杀人案的真凶,并指认了现场。王书金案”发生后,聂树斌母亲张焕枝向河北高院和最高法院进行申诉,但都因为手上没有聂树斌的判决书而不能被接受,而河北当地法院又拒绝向张焕枝提供判决书。在“王书金案”的一审和终审中,尽管王书金本人和律师在法庭上一再提出孔寨村强奸杀人案问题,但不是被打断就是被认为证据不足,起诉和判决都明显是故意避开了孔寨村强奸杀人案。此次张焕枝的申诉之所以能够被最高法院接受,是因为聂树斌的判决书忽然“神秘”地寄给了张焕枝,使张焕枝有了完备的申诉材料,但即使这样,河北高院仍然拒绝了她的申诉。如果河北省能够正视“王书金案”中的孔寨村强奸杀人案情节,能够支持张焕枝的申诉,“聂树斌案”完全可以留在河北省解决,不必要形成考验最高法院的局面。

但是,最高法院又无法逃避掉这个考验。“聂树斌案”之所以成为“聂树斌案”,是因为中国法治依然患有严重的病症而引起。一方面是法制不完善,一方面是司法实践仍然还处于严重的人治状态,当一般案件不涉及复杂的利益关系时还可以得到公平,一当有了复杂的利益纠葛,法律本身并不能够真正保证公平,这正是中国至今仍然不得不需要在司法制度之外,维持一个“上访”制度进行调节的原因。“聂树斌案”的问题在于,如果聂树斌被判定为错误执行死刑,自然就会涉及到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责任,而在“王书金案”中挖出王书金“真凶”的机构和人员则一定会因此而承受到巨大的压力,从而,“聂树斌案”就自然会形成复杂的利益博弈背景。在这种情况下,“聂树斌案”要在河北当地解决的希望微乎其微。当聂树斌母亲张焕枝拿到了儿子的判决书,只要她坚持申诉,最后的结果必然将使“聂树斌案”与“王书金案”呈到最高法院的办公桌上,考验最高法院的公正性。

笔者相信,最高法院一定会经受住这个考验,给全国公民一个法治信心。如果最高法院都不能解决“聂树斌案”,全国公民的法治信心还怎么能树立起来呢?事实上,“聂树斌案”之所以能够呈上最高法院,根本的原因还是在于最高法院对法制的推进,是因为最高法院收回了死刑复核权。两年前,当死刑复核还在地方高院时,笔者只能无奈地呼吁:“刀下留人”。希望河北能够不要匆忙判决王书金死刑并执行。现在,笔者不必要呼吁“刀下留人”了,仅仅希望最高法院能严格按照程序重审“聂树斌案”或“王书金案”。就象南方周末报道所说的“绝处逢生”,聂树斌亲人和无数盼望和关心中国法治进步的人,包括犯了多起杀人案的王书金,都对最高法院充满了希望。


2007-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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