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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20日星期三

应该严惩衙门作风社会化

应该严惩衙门作风社会化

顾则徐


114上午,陈女士在所居住的福田区星河雅居小区门口等自己公公一起去烧香,被一辆轿车撞倒,她从车底爬出来与司机理论时,反而遭到这位在福田区劳动局工作的潘某拳打脚踢,被三次打倒在地,潘某还叫嚣着说:“我是劳动局的!我怕你什么!打你又怎样?”事后,潘某对记者否认说:“不知道倒车撞了人,更不会无缘无故打人。”但是,好在整个打人过程被小区监控录象完整记录了下来,也有很多目击证人,潘某的否认难以站住脚跟。(115重庆晚报报道)

这件事给笔者的直接印象,是潘某非常之横,以至于一位目击者当即指责他是“禽兽不如”。从潘某打人时的嚣张来说,他的“横风”不会是一朝一夕养成的,而是一种长期的养成。那么,潘某的“横风”到底是从哪里养成的呢?潘某打人时的叫嚣已经对此作了解答:“我是劳动局的!我怕你什么!打你又怎样?”也就是说,潘某的“横风”根源于他是劳动局的职员,因此,是养成于衙门作风。

衙门作风没有什么了不起,有衙门就会有衙门作风,古往今来普天下都是一样。但是,中国的衙门作风在当今世界上属于比较严重的一类,一来中国进行现代化的历程还比较短,社会心理还存在着很浓重的官本位意识;二来中国进行机构改革的时间更短,远没有进行全面的展开,因此,这个局、那个局在根本上还没有完全站到服务的地位,还是一只脚踏在衙门的地位上。对于这种情况,虽然民众很有意见,但大多数人还是采取了容忍、接受和理解的态度,毕竟,对大多数公民来说,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并不天天要跟衙门打交道,大家主要的还是自己顾自己生活要紧。

客观上,衙门作风的改变也急不得,不是一夜之间就可以解决的,这需要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通过机构改革逐步予以限制和改变。问题是,在衙门作风还没有得到完全改变的情况下,该怎么控制衙门作风的泛滥?潘某打人事件是一个很好的提醒:必须把衙门作风限制在衙门内,而不能让它泛滥到衙门外面,成为一种蔓延到社会的风气,从而伤害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和人身安全。

女士是个非常普通的妇女,从她耐心等待公公一起去烧香看,是个敬老的媳妇,是个离衙门很远的家庭主妇,但是,衙门作风一当蔓延出了衙门,社会化了,这样一个普通妇女就遭受到了一场飞来横祸。被车撞倒可以认为是潘某不小心所致,但继而被潘某连续三次打倒在地,却是陈女士的一场人生灾难和痛苦,严重破坏了她的日常生活并威胁到了她的人身安全。

从潘某殴打女士的行为本身来看,毫无疑问是一种很流氓的行为。也就是说,当衙门作风社会化以后,就自然演变为了一种流氓作风。什么是流氓作风?一是横行霸道,不讲道理;二是实施暴力或进行暴力威胁;三是跟强盗追求“好汉”风度勇于承认事实不同,流氓一般都是耍赖不承认事实。流氓作风这三样要素,潘某打人时和打人后都具备了。可见,一当衙门作风走出衙门,将是十分危险和可恶的,将会严重影响到和谐社会建设。

当改革还不能完全解决衙门作风问题时,为了保护绝大多数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和人身安全,建设和谐社会,就必须要严惩衙门作风社会化,坚决阻止衙门作风向社会蔓延。女士被打后到派出所做笔录,她拒绝了民警提出的双方和解解决方案。民警提出和解解决也许是出于好心,但并不十分妥当,对潘某和类似潘某这样的把衙门作风社会化的行为,必须要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严惩才行。要让那些机关不良职员和官员知道,要横也只能在衙门里横,别到社会上去对着普通老百姓横。



2007-11-5

发表于2007-11-6《南方都市报》(深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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